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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提高烟产品消费税的背后
[发布时间:2009-06-29 00:00:00 点击率:]

  记者从国税总局网站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此次政策调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原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的说法是“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

  “提高烟产品的税率,不但能增加政府收入,还能挽救上百万人的生命。”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说,在世界各国控烟的方式中,提高税率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因为烟草价格是影响烟草产品短期消费的最主要因素。税率提高后烟价被抬高。年轻人、未成年人及低收入者戒烟或少吸烟的几率比其他吸烟者高2倍-3倍。

  据李玲介绍,目前,中国每年因吸烟致病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400亿元-1600亿元之间,间接损失达800亿元-1200亿元。为合理控制烟产品过度消费,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对其课以重税。2003年我国正式加入全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世界卫生组织不断督促我国加大利用税收手段控制吸烟的力度。“而我国卷烟税负水平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明显偏低,有提升的空间。此次国家大幅度提高烟产品消费税税负,正当其时。”她评价道。

  据了解,为了保证将此次烟产品消费税调整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重新核定了生产环节纳税人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并连续下发了两个文件,明确了新政下具体的征管方式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向烟产品生产企业和卷烟批发单位派出驻厂组,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纳税辅导,核实消费税计税依据,监控纳税人之间的交易,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确保消费税税款及时入库。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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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税上调,酒税也要调?

  俗话说,“烟酒不分家”,香烟消费税刚上调,有关白酒消费税上调的消息也越来越多。日前有报道称,白酒消费税调整具体方案将在近几天公布,正式实施将从7月开始。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促进白酒企业产品结构调整,高档酒市场竞争更趋于激烈。

  业内人士透露,最后一次白酒消费税调整离现在已经六七年了,已经与时代发展有些脱节了。此次国家对白酒消费税调整,可以说是势在必行。而在今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出台,意在加强白酒消费税税基管理,为白酒消费税调整提前“热身”。

  

  评论:

  烟产品消费税不能一提了之

  提高烟产品消费税,除了可以增加税收外,更重要的是在控制烟民数量方面发挥作用。但要收到理想的效果,仅提高烟产品消费税是不够的,必须要有后续的跟进措施。 

  首先,严格控制公务烟消费。5月初曾有报道,湖北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规定各单位公务烟使用数量。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消费近400万元,这足以说明在烟产品消费中,公务烟占相当大的比例。而据浙江省一项调查显示,公务员的吸烟率最高,达到33.21%。以上例证无不说明控制公务烟消费的紧迫性。 

  其次,严罚在公共场所吸烟者。5月17日《法制晚报》报道,北市有望在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同时,适当提高对公共场所吸烟个人的罚款额度,计划从现行的10元提高到50元至200元。然而,即使提高罚款标准,执行力又如何呢?对公共场所实行禁烟,虽合情合理,但执行起来难度不小,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当控烟早已经成为世界潮流,提高烟产品消费税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但如果仅仅是提高税率,恐怕就会演变成为单纯的税务创收手段。因此,加大其他方面的控烟力度,才是控烟的治本之策。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