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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刘鹏凯 图/何兵
1、春节前我兼任一亏损企业的厂长。年终收工会上我宣布:“正月初五7:30上班,迟到者罚款50元。”
2、可初五早上全厂却有192人迟到。
3、要不要罚,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法不责众,有人说这次罚款近万元,厂长不能靠罚款过日子等等。
4、最后,我给所有的迟到者送了个新年“礼物”:处罚兑现,一分钱也不能少,并贴出了“警钟长鸣”的告示牌。
5、惩罚的作用在于抑制不良行为,特别是避免在一块石头上跌两次跟头。
6、在管理中如果不能真正坚持原则,就会给员工行为导向提供一种矛盾的信号,导致员工行为和认知的混乱,造成“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说的”这种局面。
上一主题:管理层要为金融危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