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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集团习酒公司获“全国食品行业创新型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08-11-21 00:00:00 点击率:]

  本报讯  日前,全国食品行业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会在四川宜宾胜利召开,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组织申报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荣获“全国食品行业创新型企业”称号,在原全国27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最终评定公布了全国食品行业首批创新型企业家(其中白酒企业5家)。茅台集团习酒公司是贵州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这标志着该公司的创新工作已走在了全国食品全行业的前列。

  多年来,茅台集团习酒公司坚持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兴企战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大科研投入,引进先进的科研,质量设备,提高了科研硬件水平。如研发投入从2005年的551.8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1258万元,增长了128%。2007年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投入比例达到3.7%,大大超过了食品行业企业研发费规定投入的水平。二是实施“借脑工程”,聘请全国知名专家作技术顾问,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先后与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中科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等单位合作,与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科联合共建了“产学研实验教学基地”。通过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开展了《习酒酿造环境研究》、《利用生物工程技术提高浓香型白酒优质品率的研究》等多项基础性和应用性课题研究。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及全国食品行业科研成果一等奖。省级、国家级优秀新产品等奖励十余项。三是在茅台集团的支持和帮助下,实施茅台集团浓香白酒战略,坚持打造高端浓香白酒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不断增多。如“习”牌、“习水”牌等商标先后被评为“贵州省著名品牌”、“贵州省十佳著名商标”、“全国食品行业达标食品”、“全国诚信品牌”等,“习”牌商标2007年还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及产品先后获得了“中国纯粮固态发酵标志认证”、“绿色食品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等。

  “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以上科研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了企业经济总量和品牌效应的不断扩大,稳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茅台集团习酒公司的销售收入从2005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4亿元,增长了88.9%。全国劳动生产率由2005年的2.67万元/人/年增加到2007年的5.56万元/人/年,增加了108.2%。今年1——10月,该公司已实现销售5.67亿元,同比增长63.19%,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沈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