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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楚航 王忠杰
日前,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警示公告,2008年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查处违规导游员20余人次,并对其中10名导游员予以处理并扣减导游分值共计54分。
检查中,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派出检查人员120余人次,检查持卡导游员560余人次。检查中发现,导游违规情况主要表现为:在导游活动中未佩戴导游证;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擅自增加旅游项目,特别是增加购物项目和另行付费景点,并提取一定的返利;未经所属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为此,烟台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参加旅游团队的游客:有权要求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出示、佩戴有效证件,包括IC卡导游证(出境游领队证)及所属旅行社的出团委派单;认真查看自己的旅游合同及行程表,游客有选择消费的权利,导游员擅自增加行程外的旅游项目,游客有权拒绝;对导游员的讲解质量差、不讲解或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迷信等内容的,可以投诉、举报;导游员不得在带团过程中有私自带团队以外的人随团游览或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等情况。
烟台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市民,如发现导游员违规情况,可向参团旅行社直接反映,也可拨打烟台市旅游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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