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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声渐远 教训当铭心
[发布时间:2009-02-12 00:00:00 点击率:]

  范迎春 

  正月十五是很多大中城市准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尽管鞭炮烟花的声音渐渐隐去,但是留下的事故和灾难的教训应当铭心刻骨。

  2月9日20时27分,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工地发生火灾。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介绍,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央视新址火灾系违规燃放烟花引起,具体的事故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1月27日下午,哈尔滨市香坊区哈成路一家超市内发生鞭炮烟花爆炸事件,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1月31日深夜,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内一群聚会的年轻人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0多人受伤。据哈尔滨市消防部门统计,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的7天时间里,这个市共发生火灾61起,其中半数以上是由燃放鞭炮烟花引起。在全国各地,类似的事故不少。 

  鞭炮烟花自身属于“危险品”,这是无需赘述的事情。然而事故还是一再发生,究其原因,违规操作和安全措施不当是根源。哈尔滨市“1·27”事故是超市内的烟花鞭炮被室内火源引爆,严重违反了相关存储和管理规定。福建“拉丁酒吧”火灾直接原因是年轻人在空间狭窄的室内“玩火”,事故发生后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经营场所内缺少必要的安全设施加剧了灾难带来的损失。两起典型事故的祸根都是原本可以控制的人为因素。 

  鞭炮烟花事故提醒我们,安全问题的“老生常谈”还要谈下去,而且永远要摆放在工作和生活的第一位,否则就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越是在节庆、喜乐的日子越要居安思危,安全这根弦越要绷得紧,以避免乐极生悲的惨剧再度发生。 

  鞭炮烟花事故还提醒我们,尽管燃放者是千千万万个市民和家庭,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是很现实的问题,但是做好宣传教育、完善措施仍然是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可推卸的职责。 

  在今后的节庆生活中,我们离不开鞭炮烟花,因此应当从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同时还要认真地检查,在其他更多看似平静的场所和角落里,是不是也还存在着安全盲点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