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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6日上午10时,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同志应邀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记者会,并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解读了4万亿元投资计划。
张平说,2008年第四季度,为了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提出了扩大投资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主要有: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环境保护、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为加快这些重点领域的建设,从2008年四季度到2010年底,中央政府拟新增投资1.18万亿元,加上地方和社会投资总规模共约4万亿元。
4万亿元投资领域
4万亿元的投向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中央强调,要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投向“两高一资”项目。根据国务院最近批准的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4万亿元投资项目的安排,在去年四季度初步考虑的基础上,已做了必要的调整。
4万亿元投资用于各重点领域的情况是:(1)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约4000亿元;(2)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约3700亿元;(3)铁路、公里、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电网改造,投资约15000亿元;(4)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投资约1500亿元;(5)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建设,投资约2100亿元;(6)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投资约3700亿元;(7)灾后恢复重建,投资约10000亿元。
其中农村的民生工程方面,包括水、电、路、气、房,就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农村道路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大体上是3700亿。
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等,大体上是15000亿左右。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方面,大体上是1500亿。节能减排、生态工程大体上是2100亿。调整结构和技术改造,大体上是3700亿左右。这样加在一块,是30000亿。再加上汶川大地震重点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10000亿,总的构成就是这样4万亿。
而对于这些项目的确定,都是按照“十一五”规划,以及其他中长期规划来选定的;需要中央承担的投资11800亿,在具体年度的安排中,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批准;这些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
4万亿元投资来源
除新增中央政府投资1.18万亿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政府性基金投资、中央政府其他公共投资和灾后重建基金等)外,其余部分将通过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社会投资(包括民间投资)等方式筹集。
为了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筹措配套资金和项目资本金,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还采取以下三项措施:1.中央财政代地方财政增发2000亿元国债;2.银行发放部分期限较长、利率较低的特种贷款用于特定项目建设;3.利用地方投融资平台发行部分企业债券。
4万亿元监管措施
怎么样来保证这些项目的落实,怎么样把这些钱花好。防止形成新一轮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从中央到地方已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突出做到“两个明确、两个严格”。
张平对“两个明确”“两个严格”作出了表述。
两个明确:第一,明确投资方向。中央一开始的指导思想是非常明确的,不搞一般性的加工工业,不搞重复建设,重点就是民生工程,就是农业,就是基础设施,就是社会事业,就是节能环保,就是技术进步。第二,明确责任。地方的项目,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中央的项目,中央的部门和中央企业是责任主体。所以在安排的过程中,一定要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
两个严格:一个是严格审查,一个是严格监管。严格审查就是要按照规划、按照产业政策、按照准入标准来审定这些项目。在这同时,我们还有财政部门的审查,还有信贷部门的审查,还有土地部门的审查,还有环保部门的审查。所以,按规定的程序来办,严格审查。
严格监管,就是说对这些资金的使用,对这些项目的安排,一定要加强监管。除了要求各个相关的部门监管之外,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中央成立了24个检查组,牵头的是中央纪委和监察部,还有审计署,参与的部门包括了我们发改委、包括财政部。
整个落实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过程中,这个检查组要长住在地方,对中央负责。所以通过这样一系列的举措,我们保证投资的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避免重复建设,避免“两高一资”,避免这些资金被截留挪用。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