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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两极分化趋势加剧。一方面是有大量的上市公司不分配而沦为铁公鸡;另一方面又有部分上市公司推出了高派现、高送转的高分配方案。如3月25日这一天,就有两项新的高分配纪录伴随着年报的出台而诞生。一是贵州茅台推出了每10股派11.56元的高派现方案,刷新了此前新安股份10股送11元的高派现纪录(3月26日,盐湖钾肥又以10派16.72元的高派现方案,再次刷新纪录);二是九阳股份推出了每10股转9股派8元的分配方案,其综合分配比例之高,创A股纪录。
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公司无疑应该遭到讨伐。不过,是不是分配越多越好呢?答案是否定的。
送转股行为实际上并不是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它只是一种上市公司股本扩张行为。正因如此,证监会去年10月颁布的分红新规定中,证监会规定的30%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上市公司的送股分配排除在外了,而只将现金分红纳入其中。而送转股作为一种股本扩张行为,应该是与上市公司的发展相适应的。但实际上很多上市公司的高送转都脱离了公司的发展,有的公司业绩下降甚至亏损,也推出高送转方案。这种做法显然不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不仅如此,一些上市公司的高送转本来就动机不纯。或配合二级市场的炒作需要,或为大小非套现服务,或为参与公司增发的机构投资者解套出局服务。如推出10转增12股这一创纪录高转增方案的西飞国际,该公司曾于2008年2月22日以每股25.18元的价格向9家机构定向增发1.295亿股,这批股票于今年2月26日解禁,3月3日该公司在出台的2008年年报中推出了创纪录的转增股本方案,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高派现分配同样存在着令人担心的问题。虽然说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最真实的回报,分红越多给予投资者的回报也就越大。但由于在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中,大股东占据着最多的股份,因此,上市公司的高派现,大股东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如伟星股份,2008年每股收益为0.80元,可该公司却推出了每10股派10元的高分红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前四大股东获得红利累计占公司此次分红总额20125万元的43.47%。又如连续四年推出高派现方案的双汇发展,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达51.46%的外资股东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
正因如此,上市公司高分配行为,并非分得越多越好。监管部门更应该在上市公司中提倡理性分配,不论是分红或送转股都要适度。如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速度不得超过业绩增长幅度,规定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不得超过净利润的50%,做到既兼顾投资者利益,同时又确保上市公司长远健康的发展。
(摘自《每日经济新闻》皮海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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