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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酒业集团以商标战略助推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8-07-18 00:00:00 点击率:]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世界,商标的利用和保护,已成为促进一个国家和地方、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想获得立足之地,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战略的实施和保护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不是经济强省,但却创造了一批蕴涵着高附加值的驰名商标,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在商标战略方面走在了前列,近日在由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工商局共同组织的商标战略推进工作会暨商标战略论坛上,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被评为“巴彦淖尔市实施商标战略先进企业”。

  “打造强势品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是河套酒业集团一贯倡导的理念。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河套酒业建设商标、呵护商标行动贯穿企业发展始终。

  河套酒业集团从建厂初期就重视企业商标的使用和保护工作,1955年首次使用“河套”注册商标,1964年正式被当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为企业商标,并一直延续使用至今。进入上世纪90年代,在以张庆义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带领下,河套酒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使“河套”商标更大范围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健康发展,细化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产在企业未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公司先后在30多个类别中申请商标注册,以此组成了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体系,从而使河套集团实现了质的飞跃,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河套酒业集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的管理,加大知识产权的投入,经过积极申报,在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级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河套”商标于2004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河套酒业通过“河套”驰名商标的品牌运作,企业在近十多年时间均以20%以上的增长速度发展壮大。随着企业的经营业绩的提升,“河套”品牌的无形资产也与日俱增,从2005年至2007年,已连续三年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定为“中国最具500价值品牌”, 2006年“河套”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是内蒙古唯一一家拥有“驰名商标”和“中华老字号”的白酒企业。

  商标工作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为保证企业严格依法使用商标,必须以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或漏洞,甚至违背商标法规定,使企业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公司组建了商标管理专职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并制定了《合理化建议与技术创新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奖励制度》,并拟定了《河套商标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对商标的使用、标识的印制、出入库以及商标档案的管理、废次商标的销毁等,都建立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从自身管理入手,杜绝商标侵权行为发生。河套酒业集团董事长张庆义这样说:商标是具有个性化特征的东西。尽管它只是一个品牌的标识,但所表达的却是企业深层的内涵与实力。商标资源是有限的资源,尤其富有创意的商标更是有限的。从资源转换的角度来讲,商标是资源放大、增值的最佳境界,它可以把企业现有的价值经营成未来的资产。

  公司还特别重视“河套”商标及其子品牌的建设和维护,在产品开发方面,采取了先查询,申请注册后研发,再上市流通的主动保护办法,以此降低产品开发的失误率和风险率。在商标保护方面,采用 “专利+商标”的组合模式,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避免不正当竞争的侵害。

  河套酒业也特别注重商标的形象设计和提升,随着企业的快速壮大和发展,原来的商标逐步不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河套”商标也经历了三次大的形象提升,设计调整后的新商标具有了更强的显著性、感召力、亲和力,更加突出了“河套”源远流长的酿酒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充分体现“河套”系列产品的优点和特性。特别是那个构思巧妙、简洁明快、特点突出的圆形“河”字变形的特殊标志,已经成了蒙酒代表的象征。而企业字号也经历了四次变革,从地方国营杭锦后旗制酒厂到杭锦后旗制酒厂,从内蒙古河套酒厂到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字号与商标最终合二为一,使企业品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创立一个驰名商标往往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投入,商标侵权行为不仅会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会对商标权人造成直接损害。因此企业必须运用法律武器,强化维权意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随着河套系列酒良好口碑的传播,假冒产品相继出现,公司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品牌资源被破坏,加强了对商标品牌的保护。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企业同公安部门组建成立了经侦二大队,进行打假维权活动,协同当地工商、质检、公安等执法部门有效地打击了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品牌声誉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