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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改革 需打破垄断之门
[发布时间:2008-07-28 00:00:00 点击率:]

  □方家平

  

  《三部委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指出,基于电信行业现状,为实现改革目标,鼓励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

  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我国电信行业先后进行过3次电信体制改革,此次改革是第四次。应该说,不断深化的电信体制改革,给长期垄断下的电信业植入了竞争观念。公众从电信体制改革中分享到了电信资费下降、服务质量提升、通信更加便利等诸多改革实惠。公众呼唤改革,公众期待改革。然而,公众颇为忧虑的是,我们的电信改革重组方案,依旧是现有电信企业的再一次搭配,人还是那些人,服务还是那些服务,能否实现寄望已久的电信业有效竞争,实难预料。

  纵观我国电信改革线路图,无非就是企业分分合合、班子调来调去,莫不与“朝三暮四”的典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电信行业需要改革,但改革如果仅囿于现有企业的排列组合,其消除垄断、建立竞争格局的目标是很难实现的。打破了一家的垄断,另一家的垄断又在形成。

  为什么我们的电信体制改革总难取得令人满意的实效呢?有人认为是重组方案的均衡性问题,所以此次电信重组就特别注意兼顾三家企业的规模实力相当。这固然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竞争,但这种竞争仍然不是自发和有效的。因为困扰我国电信业深层次的问题——电信运营企业都是国有大型企业,产权过于单一——并未有效解决。

  长期以来,电信行业对于民营资本和外资的进入之门基本处于关闭状态。尽管国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信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但是受制于部门利益,民营资本和外资要进入国内的电信基础运营领域仍然是“无法完成的任务”。民营资本在多次被主管部门叫停之后,已全面退出了基础电信运营领域。沉迷于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电信改革,必然会受制于相对僵化的体制和千丝万缕的内部关系。即使是大规模的重组,也只能是修修补补或者极为有限的制度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