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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崇年
受金融风暴影响,一些外向型企业暂处产销淡季。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们利用这一时机,深入企业从当前国际国内知识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商标权的注册、侵权类型分析、商标保护措施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送去“法律年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暴,平稳较快发展增添了无形实力,为“冷冬”企业平添了几分温暖和生机。(摘自1月13日《人民法院报》)
闻之,不禁为之拍手称好!这样的“法律年货送得好”。之所以叫好,不是说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到企业去讲几场法律课就值得称道。而是在这节骨眼上,这样的“法律年货”送在了点子上。
眼下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不少企业受到“冷冬” “强冷空气寒流”影响,许多企业或停产,或半停产,或倒闭关门。在这非常时期,一些企业只知道“一停了之”,或“一关了之”,而对企业面临着商标注册、品牌丢失和流失、知识产权遭侵害等实际情况,却不管不问,由其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法官们及时上门进行“现场说法”,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送来“及时雨”,为其撑起法律的保护伞,送上过冬的“小棉袄”。
企业的困难是暂时的,而商标、品牌、知识产权等却是无价的,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和无形资产,是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如果因企业暂时的困难、一时的冲击而丢掉这些无形资产,对企业来说,将是一个无法衡量的价值流失。“法律年货”虽然不是“金钱”,不能解决燃眉之急,但不是金钱却无价,胜似金钱能“保暖”。可以为企业防止无形资产流失起着积极的保护作用,为企业挽回损失充当最有力的法律援助。为“冷冬”企业送钱送物是帮助,但为企业送“法律年货”却是最大的法律援助,也是最实惠的援助。虽然“法律年货”的作用也许一时不能显现,但却是为“冷冬”企业送上的温暖的“防寒衣”,它将成为困难企业或面临倒闭企业排忧解难的“110”、“120”和“急救中心”。像一缕阳光、和煦的春风为“冷冬”企业平添了几分温暖和生机。愿更多的“法律年货”为“冷冬”中的企业“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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