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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 梅 杨树森
前面已经说过,解决城市交通拥堵不能光靠修建马路、拓宽街道。光靠修建马路、拓宽街道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做法是“改良主义”,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这是因为,马路修得再长,街道拓得再宽,也敌不过小汽车的增长速度。按常规,车子保有量增加,道路的宽度或长度就得相应增加。在北京市2008年交通工作会议上,与会者一致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内,北京的小汽车仍将以10%的较高速度增长。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六环路以内区域的日均出行总量已达到3072万人次,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13万辆。北京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一段时期以来一直保持很高的增长速度,2006年北京市小汽车增量超过40万辆。目前虽然增速有所降低,但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小汽车仍将以10%的较高速度增长。”
显而易见,北京市是不可能每年都拿出寸土寸金的地皮加宽马路10%,或者延长马路10%的。转租站使小汽车的所有权与使用分离,堪称最彻底的、不流血的革命行动:人们的使用总量不变,行驶中的车子却可减少3/4。无疑的,转租站是造福当代、惠及后人的伟大创举。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生产力不断提高,因此革命就应运而生。封建社会之所以战胜奴隶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战胜封建社会,都是因为后者比前者造就了更高的生产力。生产力应包括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力三个要素,其中的“劳动资料”至关重要。几十年前陕北有支关于手摇纺纱车纺纱的歌,其中的一句歌词是“纺呀纺呀纺呀,一天就纺那二斤纱”;如果手摇纺纱车变成电动纺纱机,歌词就应该是“纺呀纺呀纺呀,一天就纺那二吨纱”了。
劳动资料投入多,产出也多,即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快。社会的财富是一定的,生活资料占用多,必然会使生产资料减少。小汽车价值不菲,动辄几万、几十万,一户占有一辆甚至一人占有一辆,每天只用几十分钟,实在是社会生产资料被挤占的悲哀。转租站通过“承租”和“转租”解放了小汽车的使用权,不管是你我他,也不管是购买人或是非购买人,只要有租车证就能用上,使其闲置时间趋向于零,即一辆车顶几辆甚至几十辆使用,发展生产力的重大意义决不亚于瓦特发明蒸汽机所引发的工业革命。
《北京最新居民出行调查报告》表明,“目前,北京公共交通的竞争力明显低于小汽车。市民乘出行较小汽车出行平均距离要少4.5公里,但所需的时间耗费却超出24.3分钟……”
人们用小汽车出行增长的比例远远高于用公共交通出行,即目前人们热衷于购买小汽车,是因为小汽车比公共电、汽车快,节省时间。
公共电、汽车的速度本来是快的,远远超过现在的小汽车。那么,是什么原因慢下来的呢?是过多的小汽车占了公共电、汽车的道路;小汽车的速度是以牺牲公共电、汽车的速度为前提的。《北京最新居民出行调查报告》对此的分析可算是淋漓尽致:“小汽车的不断涌入,深刻改变了北京市民出行行为和生活习惯。虽然公交建设初显成效,但也同样面临着小汽车增长更快的严峻挑战。而小汽车的增加和‘空驶率’的上升,加上路网络不完善,使得交通拥堵加剧。”
转租站使马路上的小汽车大幅度减少,由 “过多”而为“适度”,公共电车和公共汽车便英雄“有”用武之地了。
(四)脱掉“交通事故多发国家”帽子的必由之路
为了读者的方便,我们把在《自行车转租密码》中曾经引用的如下资料再引用一下:“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不断上升的车祸死亡人数和死亡率居世界第一,平均是美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近4倍、日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3倍、欧盟国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倍。然而交通安全问题却并未被各级政府政要所重视,草菅人命已成习惯。”
“‘中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5%,已经成为交通事故最多发的国家。’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张小虞告诉《财经时报》:‘和发达的国家相比,中国的道路安全事故最高。’中国每年由于汽车安全方面所受到的损失约为5180亿人民币,死亡率为9人/万车,而欧美的这一数字则为3人以下。博世集团董事兼亚太区业务负责人孔陆德希望中国相关部门重视汽车安全事故。”
等一会儿,我们将在下面第四大部分“(一)转租站使上路的车子减少得多,‘单双号’减少得少”中,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论述转租站可使目前路上行驶的小汽车减少3/4的问题(这个问题在《缩写》里也说过)。交通事故发案率大致与行驶的汽车量成正比(请注意“行驶的”),行驶的小汽车减少,事故岂能不减少?按转租站可使目前行驶的小汽车减少3/4的比例,我们计算一下转租站建立之后中国可控制的小汽车交通事故死亡率(假定有效行驶量不变。有效行驶相对于无效行驶,参见“(二)小汽车生产性贡献极其低下”第二小节):
转租站建立后小汽车可减少的死亡率
=现有死亡率×转租站可减少的上路小汽车比例
=9人/万车×3/4
≈7人/万车.
转租站建立后可控制的死亡率
=现有死亡率-转租站建立后小汽车可减少的死亡率
=9人/万车—
=9人/万车—7人/万车
=2人/万车。
这个死亡率,比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美的“3人以下/万车”的死亡率低多了。
“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与2006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1572起,下降13.6%;死亡人数减少7806人,下降8.7%;受伤人数减少50697人,下降11.8%;直接财产损失减少3亿元,下降19.5%。“即使按照2007年的统计数字,我国每年死伤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也有46万,这算得上是天文数字了!为了唤起有关方面对转租站在安全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视,不妨将转租站可使幸免遇难的人数问题“直观”一下(假定有效运量相同)。
整个机动车数(全国,下同)
=小汽车数+客运汽车数+货运汽车数。
小汽车(全国,下同)占整个机动车的比例
=小汽车数/ 整个机动车数
=80%。
路上小汽车减少的比例
= 75%。
路上整个机动车可减少的比例
=路上小汽车减少的比例×小汽车占整个机动车的比例
= 75%×80%
=60%。
2007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
=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
=462136人。
小汽车转租站每年可减少的交通事故死伤人数.
= 2007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整个机动车可减少的比例
=462 136人×60%
=277 281.5人
≈28万人。
当然,发达国家如果惠顾《破解拥堵的密码——车辆转租》,也建立转租站,行驶的小汽车也会减少3/4,事故死亡率和死伤的人数也会减少3/4,这些指标到那时可能比中国更低。这说明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建立小汽车转租站确实是非常必要的。(连载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