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网

“裸退”潜规则用户很受伤
[发布时间:2009-07-06 00:00:00 点击率:]

  绝大部分消费者购买家电后可能会遇到这样一个难题:产品的外包装该怎么处理?搁在家里吧,像小家电的外包装还好办,而空调、冰箱、彩电等大型家用电器,外包装都比较大,不仅占地方,乱放还会影响家里的美观。于是,很多家电的外包装箱几乎都会落得同一个命运——被收购破烂的人当废品买走。

  一个空调包装箱给主人带来的是大抵只是5毛钱的收益,但是,用户们可能不会想到,这5毛钱很可能让自己损失200元甚至更多。

  张小姐购买了4天的冰箱出现了制冷故障,需要大修,她拒绝修理,原因很简单,因为新买的冰箱用几天就坏了,时间一长还真不知道要让她操多少心。

  因为冰箱购买还不到7天,商家同意退货,但是,在退货时却卡了壳,理由是该冰箱的包装丢了,要扣200元钱。张小姐一想起这就有些难过,当时因嫌包装箱占地方,就让收破烂的人收走了,仅仅只卖了5毛钱。

  由于要扣高昂的包装费,张小姐左右为难,但是,考虑到该产品的质量不佳,会影响到今后的正常使用,再加上正好又看中了另一款冰箱,最后咬了咬牙花了200元给退了。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李先生此前也遇到过这样的烦心事,最后因为不忍心扣250元钱就放弃了退机。他觉得商家故意设置高额的包装退货费,其目的就是有意阻止用户退机。

  笔者了解到,类似退机无包装要扣费的行为几乎在每个品牌上都存在,只是不同的企业“狠心”程度稍不同,另外,扣费多少还与包装的大小有关。如,小家电一般扣10至30元不等,而像冰箱、空调等家电,有些企业仅仅只扣100元,而有的企业却要扣到400、500元。

  尽管无数的企业都声称无包装退货要扣费是行业规则,但是,《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这条规定中并没有关于收取包装费的内容。此外,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中,也没有任何此类规定,很显然,厂商以包装缺失退货要扣费,在道理上底气不足。

  正如李先生反映的那样,有企业的售后人员就曾私下向笔者道出了这样的委屈:根据《三包规定》,有些情况下用户可以无条件退机,像一台冰箱用户用了大半年全额退机,厂家的损失很大,比如,这种情况下全额退款,相当于给用户白用了大半年,厂家无疑承担了产品折旧的损耗,另外产品是送货上门的,其中的运输、人力等成本也不小,所以,以包装缺失为由扣200元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们认为,厂商以弥补损失为由收取用户的费用虽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完全合理。

  因为从法律角度上讲,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一个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既然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商家就有提供无瑕疵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如果任何一方因过错使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很多种,如,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乃至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同样的道理,厂家既然有义务无条件给用户退回瑕疵产品,对用户而言,在退货时也应该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外包装缺失用户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至于该承担多少责任,当然,绝不应该由厂商单方面“信口开河”,笔者认为,出现产品“裸退”现象,双方应该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处理,任何一方都不应该“一口价”说了算,厂家可以根据产品的包装费成本,适当地作些上浮,并以此标准让用户支付。  (陆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