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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朔里矿从明确班组长的权利入手,制定出台《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 “兵头将尾”的安全职责和责任意识。该矿日前明确提出,两人以上的共同施工中,必须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带班期间享有班组长同样的职权,以此强化班组自控、岗位自律、区队自管,推动安全自主管理。
该矿现有278个班组,为深入开展“安全无事故、生产无隐患、职工无三违、管理无缺陷”的班组“四无”竞赛活动,《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指出,班组长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明确了班组长8项管理职责:一是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严把安全工程质量和验收关;二是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组织整改;三是组织职工实施开工前的安全确认,把好安全准入关,保证无隐患施工;四是合理安排本班组工作任务,强调当班安全注意事项;五是监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确保设施完好;六是对当班工人进行“手指口述”考问,制止“三违”行为,时刻提醒职工按章作业;七是严格班后评估,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收工;八是严格交接班制度,将当班情况、安全信息及时反馈给下一班。
对履职不力、疏于防范、未尽到管理责任,当月班组内出现各类“三违”现象、工程质量低劣,出现轻重伤事故或伤亡事故的班组长,矿上将根据情节,给予严肃的矿纪和经济处罚;季度内未出现“三违”和轻伤以上事故的班组长,落实3000元、2000元1000元不等的嘉奖。
(乔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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