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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在制度创新中打造合格市场主体
[发布时间:2009-02-11 00:00:00 点击率:]

 

  □  熊润频                      

  

  2008年是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的“改革创新年”。这一年,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经股份制改造之后,整体变更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的核心企业和拟上市的市场主体。

  这一年,也是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初尝改革“硕果”之年。全年实现销售码洋52.94亿元,利润2.26亿元,资产总额达33亿元;销售、利润和资产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6.58%、7.11%、7.54%;总资产收益率位居中国服务业500强上榜文化企业之首,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并被中宣部等四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

  

  转型成功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倪志敏告诉记者,从一个有着60多年历史、近百个分支机构、资产遍布全省城乡的老国企到产权多元、多业并举、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的“转型”动力,在于将文化企业打造成合格市场主体的渴望和追求;转型成功的保证,则首先源于其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大胆探索。

  2006年底,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在全国国有文化企业中率先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三项制度改革、整体改制上市的“三步并作一步走”的改革方案。“企业的产权制度是企业的根本制度,文化企业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理顺体制是关键。三步并作一步走就是要解决体制问题,最终落到改制上市,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倪志敏说。

  

  整体上市

  

  2007年7月,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正式启动整体改制上市工作。

  在推进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方面,将非主业资产从原集团公司剥离,于2007年11月创立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00%的国有股权和酒店等辅业资产,并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在评估净资产溢价38.5%的基础上,按照严格的标准选择了在发行主业、出版传媒、商业地产等方面与集团产业形成优势互补的省内外3家国有、2家民营战略投资者,成功出让集团公司12.99%的国有股权,总受让价款3.1亿元。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我们采取综合评价原则,按照‘一次性报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并经省委主管部门审批的战略投资者选定方法,这是国内产权交易方式的创举,既保证了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又确保了文化安全。”倪志敏介绍说。

  同时,将主营业务和主业资产完整地纳入股份公司,保证股份制改造后的公司主业资产的完整性和业务连续性。2008年2月,经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市主体整体变更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建立了国有控股、产权多元的混合所有制。目前,有限公司上市已进入中国证监会审核程序。

  

  结构建设

  

  在完成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后,新创立的控股、股份两公司建立了党委会,在确保经营方向的前提下,推进开放式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股份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控股公司、股份公司党委三位正副书记“双向进入”为3名内部董事,选择1名外部国有股东、1名民营股东、1名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了省内外3名独立董事,依法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设置5名监事,控股公司委派监事1名、职工监事3名,选择1名外部国有股东进入监事会,健全监督机制;设置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董事会秘书,进入高管层。从而构建了现代企业制度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2008年,借股份公司改制上市的东风,安徽出版集团实行控股、股份公司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五分开”,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仅仅一个多月,就完成两公司机构设置、岗位薪酬、人员重组及办公场所的调整,实现本部“瘦身”的同时,还建立了新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如今,两公司总部的机构精简了,人员精干了,效能提高了,活力自然也迸发了!今明两年,三项制度改革在完成试点工作后还将在17个市公司、5个专业公司和62个县分公司全面推开。”倪志敏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