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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建设24个郊野公园 直接投资者可获永久冠名权
[发布时间:2009-03-17 00:00:00 点击率:]

  □  本报记者  何沙洲

  

  在昆明郊野公园的建设中,将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收益”的原则,采取认建、认管、认养、冠名等形式,动员驻昆明中央和省属、市属大型企业参与建设,由企业负责投资建设和管理,所得收益归企业所有。

  3月14日,昆明市邀请200多企业、商会和协会的负责人及新闻记者,召开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郊野公园以及水源区生态工程建设招商引资新闻发布会。据介绍,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总面积将达20万亩,5.4万亩的规划区距石林风景区仅5公里,将分为“三心”、“三带”、“七分区”。“三心”包括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中心、现代农业观光旅游服务中心;“三带”则指精品农业展示区、农业生产示范区、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示范区;“七分区”涵盖了优质特色水果产业区,蔬菜产业区、花卉产业区、畜禽产业区、园林绿化区、农产品加工区、仓储物流区。

  引人注目的是24个“五采区”生态植被修复项目面向社会招商,项目将以郊野公园的形式进行建设。

  由于采石、采砂、采矿、取土以及砖瓦窑“五采区”使得滇池流域面山“绿衣”残缺。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修复和郊野公园建设必须加持以“植被再造、生态修复”为首要目标。据了解,昆明将用6年时间分三期(每期2年)建设这24个郊野公园。通过6年的努力,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结合“五采区”、石漠化、难造林地的治理,以自然环境为依托,兴建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郊野公园,以郊野公园建设带动滇池流域生态植被修复。

  按照昆明市《关于滇池流域面山植被修复暨郊野公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修复暨郊野园建设的规划,要一点一策,既不贪多求大,也不简单判定或否定“五采区”植被恢复的可能性。对条件较好、企业或个人已有投资意向的选点要抓紧规划设计,开展前期工作,启动植被修复工程。在公园建设选点上,要坚持一地一策,研究相应的配套政策,对每一个选点依据其不同位置、不同面积、不同植被破损程度,可捆绑开发的,按照其平面采区面积3%-8%的用地比例适度开发建设,设定相应的政策和条件,按规划进行开发。不能捆绑开发的,作为单纯植被修复工程实施。

  同时,对于直接投资参与滇池流域“五采区”植被修复暨郊野公园建设的企业或个人,对建设项目给予自主永久冠名权。另外,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投资者与林权所有者达成协议,可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方式获得林地使用权,最长使用权期限为70年。在企业参与公园建设时,政府还可按郊野公园规划用地中平面采区面积3%-8%的用地比例,给予投资者适度开发经营权,获取相应收益。

  据了解,参与郊野公园具体项目建设的开发企业,虽然可以获得永久冠名权、林地使用权、适度开发经营权等优惠,但开发建设用地绝对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养殖项目。开发用地面积不得超出已确定的开发用地比例,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应尽量利用原有矿山用地、废弃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建设。开发建设前须进行地质环境评价,防止在地质环境不良的区域实施项目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