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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集团董事长:可能放弃重组科健
[发布时间:2009-04-03 00:00:00 点击率:]

  曹晟源   

  近期的证券市场中,ST股票所属公司的重组是一大热点。有些公司通过重组得以新生,而有些公司却没有那么幸运。

  日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健)宣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止,科健重组再度搁浅。

  1日,科健重组方——同方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方集团)董事长朱志平向媒体透露了二度重组科健失败的原因。他同时表示,如果3个月后再度启动重组时,还遇到此类情况,将有可能放弃重组科健。  

  二度重组失败原因  

  对于二度重组科健失败,科健给出的原因是,同方集团未能按计划完成其资产的预评估工作,也未完成其资产的整理和剥离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

  而科健为重组聘请的法律顾问2009年3月25日向同方集团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称:因同方集团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科健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主要历史财务指标、估值及拟定价、未来盈利能力等,导致科健无法按照要求披露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从而导致科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

  对此,朱志平向媒体透露,“对于重组,证监会有很严格的要求,首先双方要签订一个合同,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资产评估等工作。”相关的评估材料等都要在1个月之内报到深交所。

  同方集团在二度重组公告的第二天就将合同等相关资料,交给科健与债委会签订。不过因为债委会的单位太多,程序比较繁琐。3月19日同方集团才收到对方签订好的合同。“这样一来我们只有7天的时间,很难利用这么短的时间将初评估报告等有关事项完成,以致错过了最后的时间节点。”

  为什么不能在合同签订时就开始相关的评估工作呢?“这属于内幕交易,是不合法的。”朱志平强调。  

  三度重组恐有难度  

  “我们对此很遗憾,浪费了那么多时间。”朱志平在采访中透露出对重组科健的渴望,但如果下次还将开启重组,“相关的评估工作还要重新来过,”朱志平指出,“这样给公司会带来一定的损失,例如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更关键的问题是,“哪怕3个月之后做这件事也将会很麻烦,因为债委会签合同时间太长。”虽然有重组的决心,但是对方的办事效率让朱志平看不清重组的方向,“如果3个月之后还是只给同方集团留5、6天时间来做评估,重组是很难进行的。”

  就评估时间太短的问题,同方集团已经同科健进行了沟通,朱志平强调:“一切照规定程序来,宁可不做也不能违法。”  

  艰难的重组之路  

  实际上,同方集团和科健的重组早在2008年3月26日就已经启动。当时科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预公告》,根据预案,科健拟向同方集团的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亿股股票,由同方集团的全部股东以其拥有的同方集团的100%股权按评估值作价认购。

  之后重组事项便如进入空白时期,直到2008年10月11日,科健宣布与同方集团的重组中止。原因是同方集团董事长朱志平的公民身份发生变化,于2008年3月27日入籍香港。

  此后朱志平表示,“把股权转给儿子,并不会放弃重组之路。”2009年2月24日,科健收到同方集团“关于重新启动中科健向同方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函”。同方集团确认有意重新启动与本公司的重大重组工作。重组事项二度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