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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万余家民企到农村谋双赢
[发布时间:2009-06-15 00:00:00 点击率:]

  □  彭冰 衣淑华 韩少斌

  数着手上日渐增厚的钞票,湖北省保康县黄堡镇大坪村村民刘富国开心之情难以言表,他说:“这得益于‘民企联村’活动的开展!”

  大坪村是保康县的一个贫困村,自“民企联村”活动开展以来,保康绿源公司联合襄樊客商在黄堡镇投资开发樱桃谷鸭项目,企业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起了加工厂,在大坪村建立种鸭基地,采取收购成品鸭时再扣除买种鸭钱的办法,先无偿给农户提供种鸭,解决了困难农户养鸭初期资金投入的困难,带动了1210户农民养殖樱桃谷鸭100万羽,每户年收入可达2万多元,去年企业年创收2000余万元,使大坪这样的贫困村也有了支柱产业……

  这仅是湖北省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联村,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精彩片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湖北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民营企业已达3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达3668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488家。

  在5月11日召开的湖北省“民企联村”工作会上,湖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苏晓云动员和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上山下乡”,从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展企业产业链条,将企业的原料基地等配套向共建村延伸;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商品流通;发展乡村特色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参与农村基础实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参与农村公益慈善事业;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制度等方面积极投入“民企联村”活动。

  苏晓云指出,开展“民企联村”,组织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对于吸纳农民工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对于改善农村基础实施,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对于带动广大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对于带动农民更新观念、增强市场意识、提高致富本领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将“民企联村”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民企联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金融机构、民营企业。村级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出台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努力为“民企联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充分认识到参与“民企联村”是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重要载体,要大力而为之,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会上,湖北省委统战部组织民营企业对《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推进“民企联村”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工商联常委企业联村方案》进行了讨论修改,省工商联还组织工商联常委以上企业与91个村进行了联村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