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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发布时间:2008-04-17 00:00:00 点击率:]

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真诚沟通、密切配合的关系。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提高医院诊疗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条件。因此,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多管齐下,需要各方特别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加快建立普惠性的医疗卫生保障机制。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方面是为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提供生存、健康、养老等基本保障。对人的生存和健康权益的保障是最基本的保障,建立普惠性的医疗卫生保障机制是形成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基础工程。医疗卫生保障机制的普惠性主要体现在:起点公平,即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基本医疗条件公平,即患者不分地域,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基本医疗过程公平,即要求医生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使患者能够普遍地得到尽力救治,享受人文关怀和相对满意的服务。

  大力发展与医疗卫生事业相关的中介组织。中介组织具有沟通、协调、服务等职能,不仅发挥着提供一定社会公共服务、维护一定社会群体的利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而且能够分担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发生矛盾纠纷的利益群体,中介组织可以通过民主、公正的程序为解决矛盾纠纷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有效缓解矛盾,避免冲突升级。因此,中介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各社会阶层、各利益群体之间的联系纽带,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和“减震器”。目前,医患之间还缺乏进行意见沟通和利益协调的中介组织,一旦出现矛盾,双方都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很难在解决问题方面达成共识。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医疗卫生事业相关的中介组织,并由政府卫生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这类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有助于妥善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促进医患关系的健康和谐。

  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法制体系和医疗风险社会分担体系。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良好医患关系的形成,都需要法制作保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公民医疗权益和医疗机构行医权益不受侵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针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机构管理,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同时尽快修订完善有关医疗事故赔付的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医疗失当和不必要的医疗事故。在依法治医的同时,还应逐步完善医疗风险社会化的体制,形成社会、医疗机构、医生、患者共担风险的机制。

  积极营造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的良好环境。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既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也离不开良好的环境条件。良好的环境条件包括这样一些基本内容:医院与政府组织树立责任意识,共同履行好救死扶伤的职责;医院与患者、医生与患者之间树立诚信意识,双方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医院与医院之间树立平等竞争、加强合作的意识,在竞争与合作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医院与社会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医学科学和医生的风气,为医务工作者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