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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8月2日发布公告,要求各寿险公司科学制定财务费用政策,在财务费用政策上向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倾斜,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
据称,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从明确结构调整原则、丰富结构调整内涵、完善结构调整评价指标等方面加强了对寿险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
《通知》提出,要破除片面强调“规模、市场份额、保费排名”等观念的束缚,坚持重点发展能够提高公司价值和效益、体现寿险业核心优势、满足消费者保障需求的业务;要以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为发展核心,大力拓展健康、养老、三农等重点领域业务,提高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通知》指出,要从产品、渠道、投资、费用政策等方面多层次、全方位规划结构调整。各公司要围绕结构调整的目标,针对消费者的真实保险需求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满足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差异化的保险需求。要平衡不同销售渠道发展,根据不同渠道的特点,发展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建立能够促进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销售的渠道组合等。
《通知》也强调,要防止结构调整过程中产生新的风险,对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既要防止因调整力度过大过急,出现现金流、业务大起大落等风险,又要防止片面性、简单化,形成行业某类业务过于集中等问题和风险,确保寿险业实现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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