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网

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
[发布时间:2008-06-16 00:00:00 点击率:]

“5.12”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以来,全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市场供应,维护了市场稳定;广大零售商从大局出发,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近期少数零售商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灾区重建、踊跃捐款捐物的时机,假借“抗震救灾”、“为灾区人民祈福”等名义,搞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开展商品促销活动。这些行为既干扰了抗震救灾工作、影响了人民群众奉献爱心的热情,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流通企业的形象。为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规定,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为此商务部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

  各地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专项检查。对于假借“抗震救灾”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构赈灾募捐事由、虚假打折、虚假促销等欺诈活动,骗取钱财、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商家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整改结果及时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规范“义卖募捐”、“按比例捐赠营业额”等行为。对于已发生的,要督促商家按程序转交募捐款物,并公布于众。涉嫌违法违规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大对违法违规促销行为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和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表达爱心。 

  最后全国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实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