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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暴雨季节,人们不禁会想起一年前发生的山东新汶煤矿特大透水事故,172名矿工遇难;同样因为透水事故,上个月广西百色地区田东县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36名矿工遇难;而之前的山西长治市王庄煤矿,10人遇难……
面对一系列透水事故,面对众多的遇难矿工,我们不禁要问造成一系列悲剧的透水事故,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它们?如何辨别其发生的前兆?水害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开展相关的防治工作,尽力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煤矿组组长卢鉴章教授以及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副院长虎维岳。
矿井水患的来源及成因
作为国内研究水患的权威科研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的副院长虎维岳,常年开展煤田水害防治、水文地质探测等方面的研究。他首先向记者介绍了矿井水灾:矿井水灾通常被称为透水,是矿山常见的主要灾害。即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过裂隙、断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其入水流量超出了排水能力,直接威胁着煤矿生产和矿工的人身安全,处理不好,则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
按照形成的水源来划分矿井水患,主要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他指出,由于一些矿井位于低洼地带,矿井附近有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沟渠等积水区域,当季节性雨水来临时,水位暴涨,河水超过堤或拦洪坝直接进入井口。这种地表水来势凶猛,而且伴随许多泥沙、砾石。如防备不当,常造成淹井事故。他特别提醒:2007年8月,山东新汶煤矿事故就是因为洪水淹井导致事故发生。此外,地表水通过松软的沙砾岩层裂隙,以及在煤层掘进过程中,冒落带进入老窑或与地表水系沟通也会导致发生水灾事故。
对于地下水引起的矿井水灾,虎维岳介绍包括地下含水层水、溶洞、断层水等地下水,容易引发水患。他指出地下的砾岩层、流沙层和具有岩溶的石灰岩层,都含有大量积水,称为含水层。当采掘工作接近或穿透这种积水区时,往往就会造成透水事故;此外,要注意已采掘的旧巷及空洞内,常有大量积水,称为老空水。老空水常为矿井水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其特点是水压大,一旦掘透,来势凶猛,具有很大破坏性。
虎维岳指出,在矿井建设与生产过程中,渗水现象出现后,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造成了矿井水灾。一旦发生透水,不但影响矿井正常生产,而且有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淹没矿井和采区,危害十分严重。所以当前做好矿井防水工作,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何会形成大透水
对于矿井水患发生的原因,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常务理事卢鉴章教授认为既有自然灾害这一因素,也有煤矿自身重视不够、存在侥幸麻痹心理的因素。 他举例说,在下面调研时,就发现一些矿主存有这样的思想:开矿之前已经对当地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在开矿过程中没有必要再进行地质勘探。
他说,“地质构造很复杂,其实人类对地下的了解远远不够,所以在地下开掘的过程中,搜集地质资料的工作一定要天天做,丝毫不能放松,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水患发生。”
卢鉴章认为水患导致淹井事故的发生,与一些地区和煤矿对水害工作重视不够,体制机制仍然不适应工作的要求有很大关系。一些地区和煤矿对水害防范意识薄弱,未将水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水害防治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防治水害机制弱化,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不足,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等。这些表现为,防水工作在小煤矿和少数国有煤矿存在“无人管、不会管”的状况,国有重点煤矿也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防治水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此外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等十六字原则和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未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一些煤矿未坚持十六字原则,对复杂的水文地质条件不分析,对水害隐患不排查,对报废和关闭小煤矿的开采边界、分布范围、积水空间不清楚,未能对矿井水害隐患作出科学分析判断,盲目掘进,导致水害发生。一些煤矿对可能存在的水害隐患未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隐患,不按规定实施探放水,导致事故发生。
怎样减少透水事故发生
在采访过程中,卢鉴章教授一直强调,鉴于人类现有的技术水平以及勘测地质构造的条件,透水事故只能通过更好的预防与监测而努力减少。
虎维岳呼吁要高度重视采空区积水的危害,把采空区探放水工作做到位,坚决遏制采空区。老空水是煤矿的主要水害隐患。据他统计,近几年发生事故,多数是透采采空区积水。他建议一定要防止水文地质工作重岩溶水管理、轻采空区积水管理的倾向,一定要落实老空水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坚持先探后掘。
针对水患导致淹井事故,卢鉴章教授指出,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预测预报,有疑必探,主动应对;在雨季来临时,要加强雨季“三防”工作,落实雨季地面防洪及疏导工程;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坚决防止井田范围雨后积水与井下连通。对存在水害的部位必须先探水和放水,确定消除水患后再组织采掘;对存在水害的矿井、采区在探明情况的基础上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有效防范,确保安全开采。
卢鉴章教授建议,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矿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井防治水患的能力。各矿山要通过积极运用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建设安全型矿井。对水害隐患严重特别是水体下开采的煤矿,要加大水患防治的科技投入,保证煤矿水害防治的技术措施到位。
卢鉴章建议加强对职工水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并制订相应的预案。要明确告诉职工,矿井和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位置或井上。当透水发生时,要按照预案进行有组织的撤退与逃生。
(中华合作时报 王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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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透水的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由于水的渗入,使煤层变得潮湿,光泽变暗淡。如果挖去一层仍是这样,说明附近有积水。
2、巷道壁或顶板“挂汗”,它是积水通过岩石微小裂隙时,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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