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网

小心掉入“裸装”无底洞
[发布时间:2009-02-23 00:00:00 点击率:]

  □王 正  顾艳伟

  

  每到年初,是广西南宁市的装修旺季。近期,南宁市一些装修公司使出低价宣传手段,“裸装价”、“触底价”、“零利润”等宣传语频现。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颇具诱惑的宣传背后,暗藏着消费陷阱。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各种装修陷阱,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裸价销售

  “90平方米小康型全包2.08万元”、“100平方米裸装1.68万元”、“年底价格全面触底”……日前,笔者在南宁市调查发现,时值装修旺季,各种低价房屋装修广告频繁出现在装修市场。在南宁市一家网站的家装论坛上,某装修公司称“裸价装修,将家装价格拉到超低极限,110平方米装修只需1.2万元”。该公司在广告中称,其装修报价低于同类公司报价的20%。对于“裸价”装修的宣传,除部分消费者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之外,多数消费者表现出兴趣,并表示愿意尝试。

  近日,就“裸价”装修的具体装修费用问题,笔者拨打了南宁市一家装修公司的联系电话,对方强调“凭良心赚辛苦钱,绝对低价”,并要求笔者到新房面谈才能告知具体费用。

  据广西知名营销策划专家莫高峰博士介绍,“裸价”就是最低价的意思,在营销学上,生产企业以最低供货价把产品提供给经销商后,不再过问销售事宜,产品的运作和分销完全由经销商自己负责,这就是所谓的“裸价”销售。不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销售企业,其“裸价”是相对其他正常销售价格而言,并非消费者理解的零利润。具体到房屋装修上,因涉及的材料和品种众多,装修公司所谓的“裸价”到底是单一材料,还是全部材料不好确定,其反映到装修总报价上,会给装修公司提供可操作的空间。

  开工后增项

  采访中,一些消费者向笔者反映,被“裸价”装修宣传所吸引,结果遭遇消费陷阱。南宁市金象大道某小区业主周女士告诉笔者,前不久,她与南宁市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裸价”装修合同,约定由对方为其装修90平方米的新房,材料由周女士自己购买,对方负责装修,总装修价为1.2万元。不料开工不久,装修公司以“未购买他们推荐的某品牌瓷砖”为由,向周女士收取贴砖费。此后,对方不断增加项目,如今工程刚进行了一半,周女士已花费近3万元钱。

  笔者在周女士提供的装修合同上看到,该装修公司只是明确了水电改造、墙面乳胶漆和铺瓷砖等人工费用。诸如瓷砖铺设面积、水电改造面积具体是多少、如何计算等,则没有进行明确。另外,在墙面刷漆项目中,该装修公司省去了必要的刮腻子程序,卫生间的防水项目及收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业内人士称,这些都为装修公司增项收费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其实,像周女士一样遭遇“裸价”装修陷阱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不少人在选择“裸价”装修后,陷入不断增项加价的无底洞。

  南宁市一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表示,“裸价”装修开工后,装修公司十有八九要增项,这在装修行业是公开的秘密。

  戳穿把戏

  广西消保委秘书长叶桂明说,截至2008年11月,广西消保委接到的家装投诉共有193件,占服务类总投诉的18.7%。其中,装修公司设立预算陷阱和合同陷阱的问题尤为突出。

  叶桂明介绍,部分装修公司推出的所谓“裸价”装修是典型的“请君入瓮”把戏,即:装修公司在做装修预算时,一般都将预算价报得较低,自称是“裸价”装修,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装修公司往往把一个项目拆成几个项目分开计价,如墙面粉刷分成墙面清理、刮腻子、磨平等,水管安装拆分成暗埋管道、水龙头、热水、冷水管安装等,这样一来,最终的实际价比预算价大大增加,致使消费者叫苦不迭。由于在合同中对施工质量及用料约定不全面,装修出现问题后,消费者维权面临难题。

  为此,广西消保委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考察装修公司的资质。在查看装修公司提供的预算时,应要求装修公司详细说明所有项目的制作方法,且不使用含糊不清的字眼;标清所用建材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等,详细列出所有材料的单价、用量、面积、总价等。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明确双方的名称(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电话,房屋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工程保修内容、期限;装饰装修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另外,消费者不要轻信低报价装修,要一一核对、查看好每一道工序,避免落入低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