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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第5天遭遇爆胎 汽车售后谁来负责
[发布时间:2009-06-22 00:00:00 点击率:]

  吕文涛  

  4月25日,消费者黄先生在4S店购买了一辆车。新车到手还不足5天,就在高架路上突然爆胎。值得庆幸的是,当时黄先生驾驶车速较低,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黄先生将事故轮胎拉到4S店进行更换时,却发现该轮胎表面并未出现任何鼓包和磨损现象,而轮胎裂口的位置是在胎侧。“爆胎属于固特异轮胎质量问题,与4S店无关。”技术人员看过轮胎后表示,会对事故轮胎拍照传给固特异公司,并要求其进行鉴定。  

  检测报告靠两张照片确定  

  一周后(5月6日),4S店向黄先生出示了大连固特异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特异公司”)对该事故轮胎出具的检查报告。报告指出,轮胎爆胎原因是由于“使用不当”以及“外伤”所致。“事故胎还存放在4S店,仅凭两张4S店用手机拍的照片就把责任推给消费者,太不负责任。”对于固特异公司出具的这份检查报告,黄先生并不认可。

  那么检查报告到底在何种情况下出具?据4S店介绍,当黄先生向店内反映了轮胎爆胎的事件后,4S店就与固特异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将事故轮胎的照片传给了固特异公司。至于固特异公司检查报告是如何出炉,4S店表示“并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固特异公司技术人员并没有现场查看过事故胎。那这份固特异公司出具的检查报告有多少的法律效力呢?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原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曹金生。

  据曹金生介绍,轮胎属于汽车产品中的易耗损部件,胎压不足或过高、路面状况、表面损伤以及橡胶老化都有可能产生轮胎爆胎现象。但无论是何种原因,出具检查报告都需要对事故轮胎进行现场勘查,由于轮胎问题的不确定因素过多,仅凭两张照片是无法对轮胎爆胎原因做出判断的。“固特异公司在此情况下出具的检查报告显然不具备法律效力。”曹金生向记者表示。  

  报告到底有无法律效力  

  这份在质量鉴定专家眼中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查报告”,却成为固特异公司向消费者推脱责任的“挡箭牌”。“对于这份检查报告,我有很多的疑惑。但之后再拨打他们的800热线,得到的回答却是‘一切以检查报告为准’。”黄先生对固特异公司处理纠纷的态度感到气愤。

  记者就黄先生的遭遇,电话采访了固特异公司中国区公关经理李雪。据其介绍,关于黄先生轮胎爆胎的检查报告,固特异公司的技术人员的确没有到现场勘查,而是通过4S店提供的照片进行判定。“技术人员时间安排不过来。”李雪对黄先生事件中,工作人员无法到现场的原因做出解释,“我们对一些比较明显的故障通常是通过照片进行判定,技术人员不可能到每个现场去进行勘查的。” 

  【专家观点】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

  汽车专业办副主任张家明  

  车辆轮胎检查有着非常严谨的检查程序,既然固特异公司说爆胎原因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那么就要向消费者提供科学的判断依据。否则,使用不当的说法就不能成立。在没有查明车辆爆胎事故责任的情况下,4S店应该先为消费者免费更换轮胎,保证消费者正常使用,并由4S店出面来向其轮胎供应商——固特异公司进行交涉。  

  【律师支招】  

  责任缺失的不仅是固特异  

  当黄先生的关注焦点停留在固特异公司不负责任出具的检查报告时,律师认为,责任缺失的还有应对消费者直接负责的4S店。“黄先生买的是一辆整车,而不是单一的轮胎产品。虽然现在出事的是由固特异供货的轮胎,但是归根结底是汽车出了故障。”在律师看来,黄先生可以先找4S店沟通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