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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部门2007年11月中旬对部分地区流通领域酱油食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抽查发现,下列产品质量不合格:
新疆阿勒泰市兴盛食品厂生产的“阿泉”牌点点香酿造酱油
(新疆)阿克苏天府酿造厂生产的“天甫”牌黄豆酱油
石嘴山市田园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釜宝”牌田园酱油
宁夏吴忠市清真食品厂生产的“商埠”牌黄豆酱油
牡丹江市松城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松城”牌豆麦酱油(酿造)
11月19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日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黑龙江、宁夏、新疆3个省份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哈尔滨市等21个市县的5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06组酱油食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有75组酱油内在质量合格,质量监测合格率为71.7%。在53家经销单位中,共有28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酱油全部合格。
本次质量监测发现酱油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氨基酸态氮、全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等营养品质指标不合格,这尽管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但影响了酱油的食用价值;二是菌落总数超标,说明商品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有可能被微生物污染;三是铵盐含量不合格,可能与部分酱油生产工艺过程中过度发酵、发酵条件失当或菌种不纯有关;四是标签不合法,未按规定标明用途、添加剂和生产工艺。
在谈到本次酱油监测合格率不够高的主要原因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次监测与以往随机抽样方式不同,主要采取检查式抽查的方式进行,即由执法人员会同检测人员针对质量问题多、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杂店和商场超市,在开展执法检查和快速检测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酱油进行抽样。
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正常的酱油具有鲜艳的红褐色或棕褐色,体态澄清、无悬浮物及沉淀,摇动时会起很多泡沫且不易散去,具有浓郁酱香和酯香味,无异味。消费者在购买酱油的时候,应尽量到正规经销单位优先选购标签完整的知名大中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的食品。
上一主题:天津工商局查获假冒白酒430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