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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从昨日起没有电子监管码的桶装饮用水禁止出厂销售。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桶装水时,可根据桶口处的监管码通过打电话等方式查验真伪。
电子监管码是桶装水的“电子身份证”,每桶桶装水在出厂时具有惟一的电子监管码,记录桶装水的生产企业和生产日期等情况,使桶装水具有可追溯性。同时电子监管码的惟一性,也杜绝了曾经出现的“真桶真商标假水”的情况,防止假冒桶装水流入市场。
据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员介绍,目前燕京、唯真、乐百氏和娃哈哈等156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已统一采用了电子监管码,消费者可通过在桶口处贴的“监管码”,拨打电话95001111和114查询真伪,还可以将监管码发短信至95001111或登录www。95001111。com网站查验桶装水的信息。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果第一次查询就显示“监管码不存在”或者“多次查询”等提示语言,则有可能为仿冒或假冒产品。
上一主题: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第1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