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相关企业: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全社会服务水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的精神,宣贯国家商务部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系列方针政策,通过宣贯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标准,促使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增加顾客满意度指数,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特别协办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
会务承办: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商报、中国联合商报、经理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企业报、北京青年报、搜狐网、新浪网
专业网站:
顾客满意度测评网(www.gkmy.org.cn)
中国供应商网(www.lgw.com.cn)
中国商品售后服务网(www.ccass.org.cn)
中国诚信交易网(www.cxjy.org.cn)
三、测评依据和办法:严格按照《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标准,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采用最新测评软件进行测评。
四、测评对象:各类商品及企业。2008年重点测评食品、汽车、摩托车、建材、家具、电动车、家电、手机、IT、通讯产品、商场、风景名胜区、酒店等行业。
五、测评结果:通过对“品牌形象”、“预期质量”、“质量感知”、“服务质量感知”、“价值感知”、“满意度”、“忠诚度”等指标的科学测评,最终产生:
(一)顾客最佳满意品牌(企业)
(二)顾客满意品牌(企业)
(三)最具市场潜力品牌(企业)
六、测评方法:
(一)接受企业委托,测评办公室派专家对某一品牌满意度进行详细测评,测评软件及测评数据归企业所有,各项指数由测评办公室按行业分类对外公布。
(二)测评办公室确定或随机抽样,对企业及产品感知进行测评,测评数据归测评办公室所有。
(三)各项指数的产生,是抽样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报刊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软件筛选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最终结果。
七、宣传方式: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测评结果;
(二)在全国一百家以上报刊、网站上公布测评结果;
(三)编辑出版《中国消费者满意的畅销品牌》系列丛书,除公布各项指标、结果外,书中刊登部分企业自愿认刊的广告。
八、联系地址:
单 位:全国商品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办公室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341/4394 66094340/4406
传 真:(010)66094300
单 位: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委
地 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00834)
电 话:(010)68391022
传 真:(010)68391813
上一主题:保护民族品牌 鼓励自主创新
下一主题: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