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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区队安全生产,杜绝零打碎敲事故,日前超化矿掘进系统对所管科室、区队实施了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规定要求,分管副科长、主管技术员及区队班组长以上交押金。队长、支书每人交1000元,副科长、主管技术员、常务队长、机电队长、班组长每人交500元。凡发生轻伤事故、沉淀所在队队长、支书、常务队长、机电队长及所在组班组长抵押金一半,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工程事故全部沉淀,分管副科长、主管技术员减半执行,并在当月重新交抵押金,如有隐瞒事故,直接沉淀抵押金。对当月实现安全生产、按每月每人所交押金金额的30%进行奖励。
(本报记者 任二敏
通讯员 梁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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