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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电”阔步迈向市场化
[发布时间:2009-11-23 13:20:47 点击率:]

郑晓奕 江国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月19日公布新一轮电价调整方案,并透露与电监会联合起草的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文件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不日将出台,高调宣布了长期以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电价改革将阔步迈向市场化。  

  调价平衡各方利益

  电网是最大赢家  

  此次调价的核心是从本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重点解决去年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提高对电网企业的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说。

  去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造成发电企业巨亏,促使国家于当年8月20日将发电企业卖给电网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2分钱,而电网企业卖给用户的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电网企业购电成本剧增。数据显示,今年1-8月,我国两大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

  “如不及时疏导电价,一方面可能影响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引导电力需求,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曹长庆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此次销售电价理顺后,电网企业将是最大赢家。“电网企业近年来对电网投资巨大,加上承担着无电地区及户户通电工程的投资,这些投资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经济效益较差。解决电网企业的亏损问题,也有助于推进电价改革。”

  此次调价还将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的附加标准,并适当调整部分地区脱硫电价的加价标准。周大地认为,这不仅对长期垫付补贴资金的电网企业来说是个利好,也有利于保护环境并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从发电端来看,调价方案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陕西等10个省区市的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浙江等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对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更新改造资金严重不足的小水电和老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也适当提高。

  曹长庆介绍,目前火电企业执行标杆电价苦乐不均,东部沿海地区发电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中西部有些地区如山西、陕西、甘肃等发电企业普遍亏损。这次标杆上网电价西升东降,以盈补亏,将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对投资的引导作用。此外,近年来新建水电企业移民成本增加,也需要提高水电上网价格。 

  “计划电”

  阔步向市场化迈进 

  我国电力市场改革酝酿已久,但推进缓慢。“市场煤、计划电”的落后能源体制现状致使“煤电顶牛”、电力企业收益难以保障。专家认为,此次电价调整表面看初衷是为了调节电力行业盈利差异,平衡各方利益,但长远来看,带有计划性的电价调整实际上是为市场化电价改革投石问路。

  曹长庆明确表示,在目前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国家将积极稳妥地推进电价市场化进程。他还透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电力监管委员会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有望于近期出台。

  近年来,我国在电价改革领域进行了有益尝试,实施了燃煤电厂标杆上网定价制度,实现了两次煤电价格联动,在东北地区建立区域电力市场进行竞价上网试点,试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能,同时制定与完善了鼓励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政策。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这份改革意见将在发电环节进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建立市场平台进行双边交易以及选择部分电网开展竞价上网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放开新核准机组上网电价。在输配电环节,逐步开展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输配电价的试点,强化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在售电环节,将继续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交叉补贴,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销售电价体系。

  周大地认为,实行电力企业竞价上网,将有利于电力企业之间的竞争,拥有大容量机组、电源结构较好的电力企业将获益。

  未来居民用电

  将实行阶梯电价  

  虽然此轮调整不涉及居民电价,但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

  周大地说,“我国现行居民电价偏低,没有反映出资源的稀缺程度,也不利于引导居民节约用电。”数据显示,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比工业电价贵1倍到1.5倍,我国居民电价则只有工业电价的90%左右。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度0.496元。

  “现在正是进一步理顺资源价格的重要契机。”周大地说,随着宏观经济形势企稳回升,资源品价格改革开始被摆上台面。在油价调整日益常态化之后,水价、电价的价格改革也如箭在弦,已经或者正在酝酿上调水价的城市越来越多,部分城市也已先期试点阶梯递增电价。

  不过,电价等资源价格调整上涨的问题,容易引发民众的议论甚至质疑,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看法就是,改革即涨价,百姓负担加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向记者表达了这种担忧。

  考虑到居民承受力,尤其是低收入居民对电价调整更为敏感,国家发展改革委这次一改以往“一刀切”简单全面提价的做法,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

  曹长庆透露,我国将借鉴国外经验,初步考虑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年)用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

  至于具体何时实施,如何实施,曹长庆说,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

  “在提倡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社会公众应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角度来看待未来电价调高。资源价格包含环境信号,涨价对环境是有好处的。”许光建同时提醒,对于像电价这样由政府定价的产品,涨价幅度是否合理关键要看成本是否属实,因此需要加强政府对垄断的电力企业的成本监审,同时也需要社会公众监督和电力企业的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