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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大家都是好事,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很多,是时候真正融合了。” 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委员会副主任郭炎生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好消息。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广电可以运营电信基础业务互联网接入甚至语音,电信运营商获得IPTV牌照有可能会在2012年前成行。
又一次信号 明确进程
1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
事实上,在此之前技术的进步使得电信网络、 广电网络、互联网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网络的全业务模式已成必然趋势。
其实,回头看看,关于三网融合一直是政府心愿,也是心病。
这是第几次信号已经不好统计,但1月13日的国务院会议无疑是又一次强烈的信号,与之前的每次信号有两个鲜明的不同。
一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这即是广电、电信“双向进入”的核心所在。
这次可以说是明确了双向进入的内容,总的来讲对广电有利,因为广电几乎可以进入所有电信业务。但由于广电喉舌的作用,电信不被允许全面进入电视内容制作部分。
“这个政策对广电来说绝对是利好消息,也说明,政府给了广电网络一次重大的发展机遇,但是也表明以后不会再给广电网络迟滞发展的借口。”计算机世界传媒集团助理总裁、《中国数字电视》杂志总编包冉如是分析道。
第二个不同是,这次明确提出了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即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以前广电和电信之间互设障碍,但有这个“5年”时间大限之后,两大体系必须要重新考虑策略。
据悉,会议还明确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重点工作,包括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强化网络管理,加强政策扶持等事项。
监管死结 老问题依旧在
这几年围绕三网融合争论最多的就是双方准入的问题,这也成为双方恩怨的关节点。这一次似乎得到解决,但老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首先是关于即将出台的电信法。吵吵嚷嚷多年的电信法修改多次,据知情人士透露,在2009年的修改版本中依然对广电进入电信做了很多限制。电信法将作为一部法律出台,而国务院这次决议在先,估计电信法又需要再做调整。
其次是 “第四运营商”的命运依然难料。进入21世纪以来,广电系统一直希望有一张全国性的大网与电信网络竞争,但由于内部体制不顺以及外部压力,这张大网始终难产。千呼万唤,“中国有线”于2005年终于挂牌,号称国开行给了200亿元的资金支持,随后中国电子(CEC)集团注资,但中国有线后来并无作为,甚至变得悄无声息。
“这一次,第四运营商成功的机会还是很大的。”计世资讯副总裁郭海涛比较乐观,但一些业内人士则不这么认为:“机会给了广电,虽然广电网络与电信运营商的网络骨干网趋同,但广电在网络运营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等方面差距都非常大,电信会不会给它留出时间追赶?”中国有线能否在蛰伏多年之后,顺利晋升为“第四运营商”,依然没定论。
“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这也是整个社会给广电出的一个新的难题,你如果没有作为,肯定会在网络融合的时代被融合掉。”这是广电系统内对于三网融合普遍的心态。而这种心态在三网融合刚刚提出的时候,也确实很有道理。
看上去这次决议对广电是重大利好,当然也给出了广电最后“整改”的时限。
还有更为关键的瓶颈在于监管。这次决议还是没有解决两个系统的问题。一件事让两个系统去做,竞争难免大于合作,扯皮也就会永远存在。技术进步了,监管还停在原地不动。
根据三网融合的趋势以及业务形态,应该统一网络监管机构。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网游就面临新闻出版署和文化部神仙打架的局面。据记者了解,网游这个难题可能很快会解决,以后关于网游的监管可能会统一到文化部。
关于三网融合的监管问题,业内也流传一种说法:未来几年将进行相关部委的职能调整,广电总局主要负责内容的监管,有线网络将与其他三张电信网络一样纳入到国资委、工信部体系,而制播分离之后的内容制作等产业则由“大文化部”负责。这种说法可能还有点“远”,但现实是如果不解决监管问题,三网融合中的利益之争仍将是最大阻碍。
(摘自《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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