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上周末指控高盛集团涉嫌欺诈投资者。由于高盛是美国头号投行,而诉讼所针对的又是次贷危机中备受指责的CDO(债权抵押证券),因此此案备受各界关注,也将影响到美国下一步金融监管的改革走向,特别是监管改革方案中提议的“消费者保护局”。
无论案件最后结果如何,高盛的股东们都成为了受害者:高盛股价16日下挫12.8%,120亿美元市值瞬间蒸发。公司管理层犯下的过错,代价却需要由股东们来承担,这暴露出的,正是金融机构治理机制的缺陷。此前,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机制问题已经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特别是管理层薪酬严重的“风险收益不对称”问题,以及管理层的过度投机给股东带来灾难性损失。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此相伴而生的是代理成本,即由于委托人(股东)与代理人(管理层)的效用函数不一致所带来的利益冲突。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财富的最大化,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的最大化。
为降低代理成本,公司治理机制被设计出来,用以界定管理层、董事会、大股东、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分配。此外,股权和期权激励被认为是降低代理成本的有效手段,而得到广泛应用。
与一般上市公司相比,金融机构的治理有其特殊性:其一,金融机构的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股东,也包括存款人;其二,金融机构所蕴含的“系统性风险”导致了“too big to fail”(大到不能倒)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公众利益。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我们要认识到公司治理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监管部门、投资者、中介机构、媒体的共同努力。
(刘胜军)
上一主题:柳传志:联想誓与iPhone背水一战
下一主题:联想造就“移动互联三剑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