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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多少 可望集体协商实现
[发布时间:2010-07-22 14:05:48 点击率:]

 收入分配改革正进入关键期。7月20日有媒体称,工资5年倍增计划疑已写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这一报道随即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了提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他表示目前相关部委尚未将“收入倍增计划”写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

  但事实上,外界对“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呼声和期待,正日益高涨。而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拟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出台仍未有明确的官方时间表。有迹象表明,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些关键问题,正令决策者有所踯躅。这其中,就包括“收入倍增计划”。

  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看来,四个因素可以支撑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这四个因素是:十七大已经明确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次,公众对此有强烈的期盼;第三,我国已基本具备这样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国际上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这位人社部收入分配改革专家提出,我国应该在“十二五”规划中,酌情考虑对收入倍增计划予以政策或制度性规范。例如,年均工资每年增长15%以上,5年左右就可以接近翻一番。

  目前,国家发改委作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牵头人,正与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国税总局等部门密切接触, 研究起草方案内容。此前有报道称,4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先后数次召开有关收入分配的研讨会,国务院研究室、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等部门均有官员出席。其间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还曾分赴浙江、四川等地进行调研。

  学界和官方较为一致的一个共识是,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等措施在内的再分配政策,对缩小收入差距起的作用非常大。

  相比而言,“收入倍增”的提法,更具挑战性。苏海南认为,收入倍增计划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长。“也就是说,尽可能让低收入者多分一些,中等收入者相应分一些,高收入者应该少分,特高收入的就应该暂时不分,通过这样一些措施逐步缩小收入差距。”

  他也给出了实施路径。首先,国家层面先确定一个量化目标,然后将其分解到各个省市具体实施。对于总量最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还需通过劳资双方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加以实现。

  但他也解释,倍增并非确保所有人的收入都翻倍地增长,“这只是一个宏观的总的指标,简而言之,就是要使居民的收入和劳动报酬这两个比重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明显的提高”。(京华)

  【背景链接】:正视贫富差距拉大问题

  有报道说,收入分配方案目前仍处于研究和起草阶段。那么收入分配方案什么时候能够出台?收入分配改革如再久拖不决,会有什么后果呢?

  苏海南指出:收入分配方案今年内应该会出台,因为中央提出有关方针已有几年了,现实问题已经非常严重,现在收入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拉大是公认的、不争的事实,如果再不解决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

  收入分配领域的很多问题,已引起老百姓的不满。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维持在3.3倍左右,行业间差距最高达到了15倍之多;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相差20多倍,少数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而个别企业高管的天价薪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000多倍。

  另外,部分企业存在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的情况,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垄断性企业享有高水平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与一般用人单位拉开了不合理差距。而且,二次分配制度也不完善。比如用于民生建设特别是社会保障方面的额度不够大,转移支付给农村、贫困地区的资金还不够多,且并没有完全将其分配比例制度化。这些问题必须加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