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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与油气上游领域仍有难度
[发布时间:2010-08-02 14:05:51 点击率:]

 国务院日前发布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办法与分工,其中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具体工作由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资委负责。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国家在鼓励民资参与油气上游方面动了真格,国有石油巨头对与民资合作的态度也将出现质的转变。

  “‘新36条’一定要真正落实,才会给民营油企带来实质性帮助。实施办法与分工的出台应该说在这方面又前进了一步。”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我们有几家大企业已经在研究如何参与(油气勘探开发),目前主要方向还是国内的油气田。”

  原石油商会副会长崔新生教授认为,目前,民营企业很难从事高回报的“战略投资”——即持有油气资产中未探明矿区权益。“战略投资”风险高,需要有雄厚的资金支持,若是最后探明没有资源,钱就打了水漂。

  令人欣慰的是,国有石油巨头今年以来已明显改变了对民间资本不冷不热的态度。中国石油董事长蒋洁敏此前就公开表示:“从油气勘探、开采、管道建设到城市燃气销售,我们都愿意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合作。”(陈其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