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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陈述:2006年夏天,国美收购了永乐电器。永乐创始人陈晓被国美电器董事会任命为总裁。尽管当时黄光裕是老板,陈晓是他的“打工仔”,但黄光裕不仅让家厨每天多做一份饭送到陈晓办公室,而且将陈晓的待遇完全比照自己设置:办公室装修一样豪华;座驾同样是价值几百万元的迈巴赫。
陈晓进入国美后,黄光裕似乎把抛头露面的机会全给了他,自己则逐步从大众的视野中淡出。对于黄陈两人的这段蜜月期,各方当事人是如何表述?
陈晓:我是以职业经理人的心态到国美工作的。
黄光裕:通过数月合并谈判的接触,我认为陈晓胸怀很宽广,做事非常细心……再也找不到比陈晓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记者解读:这段时间黄陈二人相敬如宾。国美电器也在二人的共同带领下蓬勃发展,2007年国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1.77%,至424.79亿元人民币。
第二轮 蜜月期很快结束
背景陈述:随着2008年黄光裕因操纵股价罪锒铛入狱,两人的蜜月期也宣告结束。2008年11月,陈晓临危受命出任国美总裁兼任董事会代理主席。2009年1月16日,陈晓正式出任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兼任总裁。
2008年,国美的现金流出现了严重问题。陈晓最终与竺稼领衔的贝恩资本达成协议。贝恩同意认购国美发行的18亿港元可转股债券,并获得了国美董事会3个非执行董事席位。国美还向老股东进行了配股,两项共筹得32亿港元,初步化解了现金流危机。至此国美旧部对陈晓印象大为改观,但是黄光裕以及部分市场人士对陈晓的“救火”行为却并不买账。
黄燕虹(黄光裕之妹):当时有众多的国外投资者对国美此次融资非常有兴趣,融资条件也比贝恩宽松很多,但陈晓以没有时间谈判为由,不接触、不谈判,才导致公司与贝恩签订了极其苛刻的融资协议。
某证券分析师:陈晓发动“国美电器去黄光裕行动”,不地道。
记者解读:解了燃眉之急的陈晓却因为把便宜卖给了昔日故交,得了个“吃里扒外”的名声。如果黄光裕把此事上升到外资对于民族零售企业的侵蚀上,可能陈晓吃不了兜着走。
第三轮 “金手铐”锁旧臣
背景陈述:引入了贝恩资本后,7月份陈晓又用股权激励笼络国美旧部。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通过高管奖励计划,部分董事及上百名高级雇员可认购国美电器发行的3.83亿股新股,行权价格为1.90港元。其中陈晓2200万股。
黄光裕:坚决反对此项计划,因为自己完全被排除在外。
分析人士:通常的做法是陈晓此时主动放弃,从而激励起更多管理层的信心和斗志。而陈晓却获得了最大的一块“蛋糕”,想不通!
记者解读:陈晓用“金手铐”笼络了黄光裕的老部下,但也彻底激怒了狱中的黄光裕。他不能容忍自己多年的同事和部下都加入到陈晓的“去黄化”进程中。股权激励虽然稳住了管理层,但陈晓自己享用最肥的肉也会授人把柄。
第四轮 董事会硝烟弥漫
背景陈述: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的股东大会上,按照协议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3人应该进入国美董事会,这无疑将改变董事会投票权的分布。因此黄光裕坚决反对,利用自己的大股东地位否决了该议案。而根据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失去董事席位,国美电器将违约并须赔偿人民币24亿元。
陈晓:黄光裕宁愿公司赔偿24亿元来达到他个人目的,这让公司管理层彻底失望。
黄光裕:这次融资,贝恩资本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设置了多项苛刻的限制性条款,而没有对贝恩资本设定任何限制性条款。
牟贵先(国美电器副总裁):清除贝恩董事,所有股东利益都要受损。
记者解读:根据公司章程,国美董事会有权临时任命董事人选,因此贝恩的3名非执行董事还是进入了董事会,国美也免去了支付24亿元的赔偿。此轮为保住控股地位,黄光裕意图过于明显,否决的原因也过于草率。
第五轮 鱼死网将破?
背景陈述:陈晓6月初对媒体表示相信各方会回归理智,而“即便出现最坏的结果,那鱼可能会死,网是不会破的,因为过去的20个月国美电器已经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但仅两个月后,眼看着鱼死网破的“最坏结果”就要出现了。
8月4日,黄光裕通过其全资控制的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要求国美董事会撤销多位高管职位,其中包括董事会主席陈晓及执行董事孙一丁,提名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中关村副董事长邹晓春出任国美电器执行董事。次日,国美电器就向香港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黄光裕对违约责任进行赔偿。至此,双方彻底决裂。
黄燕虹:陈晓为了自己的私欲,改变了国美电器的发展方向。我们必须及时重组董事局。
陈晓:黄光裕主要想控制公司董事会,只为个人利益而忽视了公众股东、企业、员工等利益。
王俊洲(黄光裕旧部):陈晓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是值得信赖的同事和亲密朋友,所以这(重组董事会)是一个非常令人失望之举。
记者解读:黄光裕当然希望一手创办的企业健康发展,但企业发展得再好,如自己不能像当初那样呼风唤雨,尤其是部下不再对他俯首帖耳,这种失落感也许更让他无法接受。虽然这两年国美电器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但这与两年前黄光裕入狱无法脱离干系。另外,要论不专心经营,在资本市场长袖善舞的黄光裕也并不那么理直气壮吧?
黄光裕再次站在媒体的镁光灯下,8月5日,由陈晓掌权的国美电器公告称,公司当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起诉大股东黄光裕,要求他就股份回购中违反受信责任及信托责任进行赔偿。
和黄光裕一样,陈晓也是一位成功的创业者。2006年,国美收购永乐,作为永乐创办人的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了一起。
然而,这两个在家电圈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最终还是上演了一出从竞争对手到并肩作战,再到公开决裂的闹剧。
(摘自《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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