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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更应分担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10-10-12 14:25:42 点击率:]

  □ 谭相彬   

  亚洲开发银行在日前发布的《2010亚洲发展展望更新》中表示,财政政策在促进中国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建议通过再分配将国有企业利润更多地用于社会开支。亚行报告认为,目前国有企业给国家分红不足,使得不断增长的利润并没有通过再分配回馈给社会。建议国有企业向政府上缴更多红利,以缓解公共财政的紧张状况。

  前不久,国资委发布《央企2009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表》,披露了129家央企中108家央企2009年经营情况,央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总额为3989.6亿元,其中中国移动、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分别以796.3亿元、701.7亿元和393.2亿元的净利润分列前三位。净利润总额高达3989.6亿元把央企这块“蛋糕”做大做强了,但是每逢老百姓在谈到央企巨额利润并不满意,原因在于央企反馈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的太少了。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只是税后利润的5%或10%,其余的利润都留在了央企自己的腰包里。

  央企作为全民所有,其利润、红利亦应为全民所有、与民共享。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金碚曾直言,国有企业不仅要独善其身还要善天下,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所谓“社会责任”在我国对央企考核中,历来是个软性指标。考核的标准更多地倾向于企业能够赚多少钱,每年能够给中央财政上交多少钱。央企凭借着政策和资金优势,用“与民争利”的方式为其生存和发展作为基础,却把为民众谋福祉践踏在脚下。

  国企去年只上缴20%的利润给中央财政,即2678亿,企业留存10714亿。统计数据显示,民营企业、非国有企业,解决社会就业85%,而国有企业只解决社会就业8.2%。若按照解决就业比例来换算,国企应上缴90%的利润,即1.2万亿元。如果把这些钱投到重大民生项目上,基本能解决现在民生问题,二次分配大大提高。

  央企在“大赚”的同时,更应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除了央企向国家上缴红利外,更应回馈回报民众,为民众的生存和发展做些实际的行动和贡献,放弃“与民争利”“逃脱责任”的经营思维和理念。唯有此,才能赢得民众的认可,真正成为受民众支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