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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浩俊
如何才能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收入分配改革工作,化解社会各阶层在收入分配方面的矛盾?笔者认为,最急迫的是要做好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规范垄断行业收入行为、减少贫困线周围人群这四件事。
所以,“十二五”规划必须要对缩小收入差距问题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并提出切切实实的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
从“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收入分配方面一个十分突出的矛盾,就是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居民收入增长慢于经济增长。所以,“十二五”期间,如何让居民收入的增长能尽可能跟得上经济增长的速度,并争取略高于经济增长,将是非得认真面对并有效解决的急迫问题。
“十一五”期间,收入分配方面另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是行业收入差距的拉大和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收入分配行为不规范。其中,垄断行业的收入普遍高于其他行业。而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不仅表现为直接的工资收入,更表现为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各类隐性的福利性收入,如各种非工资性津贴、住房补贴、节假日福利、购车及汽油补贴、补充商业保险等,这些福利收入一般都在总收入的40%之多。由此,如何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改革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行为,对整个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影响重大,对缩小收入差距也至关重要。
目前,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结构,呈现倒“金字塔”型,这种分配结构,将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基石。而提高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增强他们应对物价上涨、生活成本上升的能力,不仅要依赖收入分配的改革,还要有待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社会福利制度的逐步完善、社会慈善事业的深入发展。
总之,“十二五”期间,虽然发展仍然是主旋律,而化解发展中的矛盾,解决收入分配不公,也被提到了与发展同等地位。这是深化改革,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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