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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通断网引爆调查 垄断央企首遭整治
[发布时间:2011-11-14 09:08:51 点击率:]

  反垄断的“巨斧”开始挥向一些强大的国企。据央视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正在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调查两家电信巨头涉嫌价格垄断案,具有风向标价值。在职能部门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应放开政策,用充分的市场竞争,减少不法垄断行为。

  事件ⅠShijian

  电信联通卷入反垄断调查

  

  据 CCTV《新闻30分》和《北京商报》报道,11月9日,国家发改委证实,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两家通讯业巨头将面临数亿元至数十亿元罚款。这是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国家第一次启动涉及大型央企的反垄断案。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立刻启动了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的调查。该局副局长李青表示,目前已基本查明了这两家企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他们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高价,对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予优惠,那么这种行为在反垄断法上称之为‘价格歧视’。”

  按照工信部相关规定,为补偿电信和联通的骨干网投资以及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只要用户上网产生网间流量,其他运营商都要向它们进行单向结算。但调查结果显示,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并未实现互联互通。在实际操纵中,中国电信设立了“黑白名单”,予以差别定价,以高于其他普通客户的价格向其他宽带接入厂商进行网间结算,以此抬高竞争对手的带宽接入成本。其定价与市场价格之间价差最高可达数倍甚至数十倍。

  李青称,如果垄断事实成立,将对两家企业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10%的罚款,对中国电信来说,互联网收入一年大约为500亿元,中国联通一年大约不到300亿元。因此,如果最后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因此遭到数亿元至数十亿元的罚款。

  

  起因ⅠQiyin

  铁通断网引爆调查

  

  源自南方报网的消息称,依照工信部的规定,铁通、长城宽带、歌华有线等其他宽带接入商在与电信、联通的网络发生互联互通时,都需要向电信、联通付费。而定价权则基本掌握在后者手中。《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弱势运营商与中国电信之间的正式结算价格在100万/G/月以上,而第三方企业客户接入则低于30万/G/月。巨大的价差是其他网络运营商普遍采用“穿透接入”的主要原因。

  所谓穿透接入,简单说是其他运营商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电信、联通交易,而是通过向第三方购买便宜的流量,然后用来发展自己的固网业务。这一做法被其他运营商普遍采用。

  去年8月,中国电信下发文件,要求各分公司对高带宽流量进行清理,除骨干核心正常互联互通点之外的任何网络节点,不得有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

  这一举措导致铁通等运营商损失惨重,大量用户断网或者网速异常缓慢。据当时受影响最严重的广东铁通统计,在电信开始清查的不到一个月时间内,铁通宽带用户申诉达37477件,越级投诉39件,38443个用户没有缴费,有28210个用户面临退网。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电信清查事件之后,联通也随即对第三方接入的价格进行了调整。“以前联通的第三方接入价格是每G每月18万到22万,现在调整为28万,与电信同一水平。”

  这位人士说,正是这一事件引发的投诉让监管层注意到了电信、联通在宽带方面的垄断问题,并展开调查。

  

  背景ⅠBeijing

  互相告状讨价还价?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在2008年电信重组之前,全国有近10家“国家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包括电信、网通、联通、移动、卫通以及教育网等机构。但网络铺设最广的还是电信与网通,并且大部分的国际出口都在这二者手中。

  电信重组之后形成了三家全业务的运营商,原电信、网通资源划入新电信与新联通。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主任史炜认为,既然是全业务运营商,就应该自己通过市场竞争去发展,而不是指责别人垄断。

  “铁通说是给移动了,实际上是孤零零一个公司,多少国家资源给浪费了,铁通的宽带网非常发达,移动不去把铁通的网做好,自己不努力,而指责别人垄断。”史炜说,“这不是垄断的问题,是向国家讨价还价,相互告状,对市场一点好处也没有。”

  今年2月,一份《第五次电信分拆方案研究》建议将电信、联通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分拆出来整体打包并入广电。这份报告被业界认为有广电利益博弈的背景,其动因是广电希望在宽带基础数据业务方面拥有与电信企业一样的资质。

  评论ⅠPinglun

  反垄断“动真格”

  

  国家部委依法调查一些国企的价格垄断行为,民众自然举双手赞成,并将此称作“反垄断第一案”,这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有关职能部门第一次依法对“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型国企展开反垄断调查。

  如今,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继续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的阻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一些垄断国企。在很多人看来,反垄断“动不动真格”,就看敢不敢依法查处那些垄断国企的不法行为。所以,此案触及了反垄断的实质问题,释放出积极信号,具有风向标价值。

  而仔细分析此案,亦为今后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反其他行业的垄断,提供了借鉴。在很多民众以及民营企业对垄断一筹莫展之际,此案说明,反垄断完全可以根据垄断行为的不同性质,向不同职能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法展开调查、作出处罚。

  根据2008年国务院新“三定”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分工为:国家发改委负责监管价格垄断,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则负责监管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权威人士表示,这两家电信公司的宽带业务占全国的90%,已形成垄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他们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给竞争对手高价,对无竞争关系的企业优惠。而反垄断法明确规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属于垄断行为。国家发改委对两电信巨头展开反垄断调查,正是依法履行职责。

  在一些行业,确实存在自然的垄断,这里边有经济安全的原因,也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但是,企业可以有垄断地位,不可以有垄断行为。现在,民众之所以对一些垄断国企意见很大,主要针对的也是他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此次国家发改委调查两家电信巨头,无疑开了一个好头。民众既希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发力,也希望对其他行业的垄断行为展开调查。

  不过,也应该看到,一些垄断企业之所以无视法规,还是因为其牢不可破的垄断地位,缺乏有效竞争。在宽带接入领域,如果广电、电网以及民间资本得到充分的发展,恐怕也不会有今日之局面。所以,在职能部门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应放开政策,让其他资本进入,用充分的市场竞争,减少不法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