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网

7-11便利店 个人加盟放闸
[发布时间:2012-01-13 09:05:59 点击率:]

  在进入中国市场7年后,全球便利店霸主7-11便利店(下称7-11)终于在人们的期盼中谨慎地放开了其加盟业务。

  谨慎的背后是7-11对中国便利店市场把握的不确定性。据上海7-11便利店企业总监黎家豪透露,7-11将先期拿出两家门店以员工委托加盟的形式进行测试,如果效果良好,2012年将全面开放加盟。

  “7-11首先在内部进行委托加盟,这是一种慎重的做法。”物美便利店负责人郑伯东对记者表示,“委托加盟通常是由品牌商承担门店的房租、设备、装修等费用,但门店的法人是加盟者。门店经营的利润超过合同约定的业绩之后,品牌商与加盟者按照60%上下浮动的比例进行分成。”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台湾7-11加盟手册》中显示:7-11对加盟者的要求颇为严格。对于委托经营而言,加盟申请人必须是夫妻二人同时经营;而对于特许加盟,7-11要求加盟者拥有门店物业(租赁、自有均可)。

  当加盟者初审合格后,7-11总部相关人员还要对申请人进行“家访”。“‘家访’的目的主要是了解申请人的家庭背景和收入情况。7-11更加喜欢家境贫寒一点的加盟者,因为他们更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曾经加盟过7-11便利店的台湾商人苏正贤对记者表示。此外,加盟申请人还要经过7-11主管的面谈。面谈可以让申请人再次审视评估自己的选择,也可以让这些未来指导门店运作的7-11主管们更深入地了解申请人的情况。

  我国的便利店市场主要可分为两大阵营:一类是以7-11、全家、罗森为代表的外资便利店;一类是以好德、快客、好邻居、国大365等为代表的内资品牌,两者在经营模式上截然不同。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江明看来,内外资便利店的区别主要在于其盈利模式上。“7-11等外资便利店不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也不收取加盟商的配送费,其盈利主要依靠加盟商的利润分成。加盟商赚钱越多,便利店总部的盈利也就越大”。

  内外资便利店两种经营模式也造成了我国便利店的两种盈利模式格局:外资便利店数量少,但单店盈利高;本土企业数量多,但单店盈利小。“同样的面积和地段,外资便利店的利润甚至是本土企业的两倍。”上海尚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春才表示。他曾经担任上海一家便利店企业的副总经理,2004年曾赴日本考察了7-11便利店。

  “7-11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加盟店占到了门店总数的95%以上,但国内的便利店企业,其加盟店数目最多的也只占到50%左右。”胡春才认为,两者之间加盟店比例的差异,亦源于盈利模式的不同。胡春才认为,本土便利店的盈利模式容易让盟主丧失其对加盟店商品来源的把控,从而有可能对品牌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相比较来说,外资便利店的“分成”模式反而更容易让加盟者赚到钱。(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