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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表彰、宣传大学生创业典型,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时间为今年10月—12月。在陕西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学生村官均可参与评选。评选分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和“大学生村官创业明星”两类。西安市将推选出16位“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和2位“大学生村官创业明星”。参评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的条件为,高校毕业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陕西省内创办经济实体一年以上,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所创办经济实体合法注册、依法纳税、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创业项目属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国家或地区鼓励发展的产业,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在当地具有导向示范作用。参评大学生村官创业明星的条件为,在岗大学生村官;领办或创办经济实体,实际运营一年以上,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此次评选采取以市为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选的办法进行。10月底前,西安市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负责本系统内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自荐人资格审查及项目实地考察。大学生村官创业明星候选人由各市区委组织部进行推选,统一上报省委组织部评选。11月中旬,陕西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复核、评选。11月底,对评选出的2011年度大学生创业明星通过报纸、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过表彰后,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明星可获得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或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摘自《西安日报》 拓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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