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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维东 孟召华
针对近些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是在高消耗的平台上产生的,而内蒙古太阳能资源丰富,全区年日照时数为2600-3400小时,仅次于西藏、居全国第二位的现状,内蒙古工商联建议,应加快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
有关资料显示,内蒙古可开发太阳能资源的土地面积为105.2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巴彦淖尔市大部、乌海市、阿拉善盟中北部以及鄂尔多斯市北部。自治区在光伏发电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2010年底,全区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为1.46万千瓦,离网型太阳能发电容量为0.58万千瓦。内蒙古工商联认为,加大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是实现自治区经济持续发展、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为此,内蒙古工商联建议,要把太阳能开发利用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点,纳入国家和自治区长、中、短期规划,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给予最大限度的投入,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和奖励,以促进太阳能开发与利用的快速发展;将全区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鼓励公众使用可再生清洁能源,科学研究制定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在城市群的建设中同时启动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为全区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起带动作用;设立太阳能研发专项资金,开展科研和实验;在自治区沙漠地区建立太阳能利用的国家级示范基地,总结经验以便向全国推广,迎接太阳能时代的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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