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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着力解决“围标串标”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08 00:29:11 点击率:]

围标串标问题的形成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必须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近年来,湖南省东安县从制度层面入手,采取六项措施,着力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界定串标条件。除上级文件规定的串标情形外,还从以下几方面来认定: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分项报价不合理,没有合理的解释;总报价相近,且其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极其相近;总价相同,没有成本分析,乱调乱压;技术标雷同。

二是完善程序方式。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取消资格预审;取消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告知工程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的环境、施工现场的状况、招标、投标条件,并告知投标人在一定时限内提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的质疑,招标人将在什么时间什么媒体公布对招投人疑问的答复;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

三是实行动态监督。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开展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编制情况检查,防止围标串标哄抬工程预算价和投标报价。对于不按现行规定编制工程预算价致使工程预算价虚高和投标人盲目压价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监督,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四是完善评审办法。把制止盲目压价,坚决否认不理性的最低价作为规范最低价中标评审方法的重点。完善评标程序,增加评委中造价专家的比重,提高评标水平。

五是加强过程监管。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作用;加强对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对于业主和代理机构串通编制不合法、不公平、不公正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设置投标“陷阱”或搞“对号入座”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是加大查处力度。从多方面入手,分析挂靠、围标串标可能的情形和手段,一经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线索,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