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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发布时间:2012-08-06 09:19:39 点击率:]

食品安全条例将修订 北京将建统一食品信用信息平台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工商局半年工作会上获悉,北京市今年将构建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进行审议,通过条例的修订,明确食品市场准入标准,提高食品市场准入门槛,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全市还将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据悉,各监管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将配备300套数字化快速检测系统和200台便携式分析仪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京华时报)  

  西藏:三道防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强化监管,抓住重点,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西藏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从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入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了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构筑起综合协调、专职监管、社会监督三道防线。

  西藏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知识,组织召开加强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专题会,在超市、批发商场及乡、镇、学校建立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联系点和联络站,在全自治区营造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中国工商报)  

  最高法:将严查危害食品安全上游犯罪行为

  在猪饲料中滥用添加剂、在拉面汤里添加罂粟粉、销售病死猪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通报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2011年以来,全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最高法将严查危害食品安全上游犯罪行为。

  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翔认为,近年来,在牲畜饲料中添加违禁成分导致肉制品或奶制品成为危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案件屡见不鲜,由于此前处罚力度有限,这类犯罪行为并未受到重处。(北京商报)  

  安徽奖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近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省政府、省政协及省食安办相关领导查看了工商部门设置的展台、展板。安徽省10部门联合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前,安徽省出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形式、举报适用范围、奖金来源、奖励额度及举报奖励受理程序都作出细化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自设6位代码,并留下具体联络方式。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查处结案后,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