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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制度
[发布时间:2012-10-24 07:00:36 点击率:]

酝酿8年之久的收入分配改革问题终于有了眉目。10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表示,四季度将会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此方案被寄予解决“中等收入陷阱”难题,“提低、控高、扩中”是贯穿此次改革方案的主线。

为何此时改革?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袁钢明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改革收入分配方案将有力拉动内需。他说:“投资和出口不可能像上一次那样采取什么措施了,很大的力量放在推升消费上。”

“穷人想消费但没有钱,富人有钱却不消费”, 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课题带头人李实认为,收入分配对消费的影响也极其重要,目前是,这就造成了消费的长期低迷,如果通过收入分配改革改变这种状态,肯定会促进消费投资率的稳步提高。

《2011中国薪酬报告》(由人力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最近发布)显示,2011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远远低于财政收入和企业收入增长,使得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相对比重不升反降。

李实表示,收入分配改革具有多面效应。比如可以促进就业、提高工资水平等;在打破垄断、缩小垄断部门和其他部门收入差距的同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促进经济发展。从政策层面引导公平分配,避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让全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改革的大方向。

“提低、控高、扩中”的指导方针究竟会涉及到哪些群体。我们看两位官员的解读。

“提低”

苏海南(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认为,“提低”首先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城乡居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各项标准的提高。

其次,应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争取对现行养老保险“双轨制”有所突破。

另外,应合理适时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社会低保标准,同时建立并逐步健全劳动密集型行业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继续抓好农民增收工作等。

“控高”

涉及到国有垄断企业、高收入群体和灰色收入几个部分。

对于垄断企业,李实认为,在央企垄断地位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对他们的收入分配和工资水平实施适度控制很有必要,更重要的在于建立工资水平的评估机制。对国有企业高管和一般职工的薪酬给予合理评估,需要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人员构成及其所处的垄断地位等实际情况出发,再和外部竞争行业一般的工资水平展开评估比较,从而决定央企的工资应该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高管和职工的工资水平应和什么样的指标挂钩。

“扩中”

苏海南认为,路径主要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职业结构的调整。比如加大第三产业发展,大幅提高白领比重。还有终身教育、职业教育、全民教育的进一步改进完善都是相关配套措施。

另外,需注意避免二次分配出现逆向分配。比如,在保障房建设中,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并非无房户、困难户分到保障房的情况。所以,在二次分配中要通过制度完善和二次分配的透明化、规范化、公开化,来遏制或根本扭转可能存在的逆向分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