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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一直在舆论中保持沉默的复星国际,终于不甘“小潘”的独角戏,向媒体抛出了“母协议”“谈判代表疑反水”等重磅炸弹。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立马反击,称“复星没钱”“就是想向SOHO要5亿元赔偿”等等。
而这一系列争端正是缘于去年末,SOHO中国从上海证大和绿城中国手中收购了上海外滩8-1项目50%的权益。持该项目另50%权益的浙江复星,则认为SOHO中国等的行为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怒而将交易双方告上法庭。
记者梳理后发现,持有外滩8-1项目这50%的权益,还将关系到未来由售改租的SOHO中国,能否坐稳外滩最大包租公的位置。
“优先认购”和“绕道收购”
案件开庭之际,复星国际方面首度提出复星与证大早于2010年4月签署了《合作投资协议》(该协议为设立合资公司开发外滩8-1地块的“母协议”),该协议规定,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该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而郭广昌麾下的复星国际还在2日向媒体发布了一份长达9页的材料,详述了“外滩8-1项目事件”的始末。
潘石屹方得知后,即呛声道,复星大谈的“母协议”根本不存在,让复星拿出“母协议”来“让大家看看”。
不过上海证大董事长戴志康证实了这一协议的存在。但他认为,所谓的协议是没有用的,因为出售的并不是合资公司的股权。
那SOHO中国的收购究竟是怎么回事?
根据SOHO中国去年12月29日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长烨,以40亿元的价格,收购了证大五道口及绿城合升的全部股权。
而证大五道口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海之门40%的股权,绿城合升及浙江复星则分别拥有上海海之门另外10%和50%的股权。外滩8-1地块的权益恰属于上海海之门名下,而该公司即是戴志康口中的“合资公司”。
但是复星国际显然认为,SOHO中国这种“曲线受让外滩8-1项目50%权益”,又未经复星国际同意的行为,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俊博告诉记者:“从目前公开的资料来看,SOHO中国收购的是海之门的两家股东,跟外滩8-1地块的项目公司是没关系的。如若复星在所谓母协议中,只约定到海之门这个层面,而未对其股东加以约束,就并不影响SOHO受让证大五道口和绿城合升。”
互爆升级
面对复星的种种指责,潘石屹决定以长微博应战,并直言当初复星提出的合作方式是:“SOHO要收购8-1项目证大和绿城的权益,必须给复星5亿元的补偿,同时SOHO多给8-1项目公司20亿元的超额股东贷款。”
除了指责复星是因要钱不成之外,潘石屹还爆猛料称:“复星曾借债538亿元,负债率高达116.6%,复星没钱。”
一直以来,SOHO中国方面都将自己描述成“活雷锋”的形象,认为自己的收购是在解证大和绿城资金紧张的“燃眉之急”。
而来自复星方面的说法则是,“SOHO中国在利用复星的存在压价。最后40亿元就拿下一半股权。复星为这个项目付出很多,前期耗费大量资金及精力解决土地款、规划的问题,在证大出现第二期土地款危机的时候,面对每天460万元违约金的局面,受证大的请求,复星紧急启动第二轮筹集计划,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到11月筹集资金40亿元,土地款支付完毕,解决了土地被收回的危机。随后,针对项目规划未能如期获批,积极推动调整规划,在2011年10月规划调整好。”
此外,复星还提及上海证大原谈判代表汪先刚,在签下引发争议的合同之后,突然从证大离职,转投SOHO任副总裁。虽然王先刚本人、潘石屹、戴志康均发文证明王先刚的清白,但SOHO聘用这位被疑“反水”的人物,还是让有的网友提出了“商业贿赂”的质疑。
不过,宋俊博说,双方在庭外的这种相互爆料,如无法向法院提供关键证据,是不会被法庭考虑的。这种炒作的行为看似在为项目造势,但实际上是种负面影响,项目的两个大股东打架,会让外界怀疑项目在管理及合作上存在问题。
SOHO外滩“包租公”
会否受阻
据了解,SOHO中国急于拿到“外滩8-1项目”50%股权,“低于50%都不进入”,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在SOHO中国召开的2012中期业绩发布会上,潘石屹坚决地表示 “上海外滩项目自持部分绝不销售。” 而除外滩8-1项目50%权益,SOHO中国还持有外滩204地块项目61.506%权益,可谓是上海外滩最大的“包租公”。而这与SOHO未来的转型方向,有很大关系。
潘石屹在会上宣布,SOHO中国未来将从销售模式转型为持有,原定230亿元的全年销售目标也降低一半。未来SOHO将告别散售模式,转而持有北京、上海有价值的物业,而3年之后公司的盈利模式将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
所以对于外滩8-1项目,潘石屹当然希望其尽快从官司中走出来,他表示“SOHO中国诚心与复星合作,希望双方能成为好朋友”。
对于此案件最终将走向何方,宋俊博分析说,项目两个大股东还应本着和气生财。“如果复星与证大等的协议中,对海之门的股东公司的买卖,未有明确的、公之于众的限制条件,那SOHO中国的受让将不会被撤销。就算协议中约定了,但是是隐秘的,SOHO中国不知道的话,那SOHO的受让也将被当作善意第三方处理。”
而对这种双头控股的公司,未来建设经营会面临哪些问题,宋俊博表示,那要看公司章程中如何规定了,“比如项目的具体经营由哪个层级决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还是总经理就能拍板?而这个层级到底听谁的?双方还需协商,以避免僵局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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