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通知指出,资产负债率在65%至80%之间的发债申请企业,在审核工作中对偿债风险实行“重点关注”。另外,对负债率低于65%但负债绝对额较大的发债申请企业,在审核中也给予“重点关注”。应关注其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现金流、可变现资产规模等情况,必要时要求其安排担保措施。而对能够提供有效抵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措施的“重点关注”类企业,将优先核准发债申请。
而资产负债率在80%至90%之间的发债申请企业,原则上必须提供担保措施。
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90%,债务负担沉重,偿债风险较大的企业发债,发改委明确表示,不予核准发债。但实行有效的多种复合性风险防范措施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资产负债率要求。
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副研究员张茉楠表示,尽管当前我国企业负债风险还未到不可控制的边缘,但更需警示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冯鹏程表示,企业负债率高之后,风险还是很明显。这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就有可能导致企业亏损。长期亏损下去,企业没有现金流入,就可能破产倒闭。而企业都破产了,宏观经济就有可能出现下滑。
不过,债券基金经理认为,2013年企业债将可能延续大扩容态势,而经济缓慢回升预计不会对债市带来太大的风险。
亚洲开发银行发布的《亚洲债券监测》报告显示,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看,近10年来中国全社会的债务率(杠杆率)已经上升了40个百分点,包括政府、居民、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内的不同部门债务率都处于上升阶段,而这其中企业债务率上升速度非常快,并构成了中国资产负债表的显着特色。
分析人士表示,随着企业债发行规模不断扩大,监管部门对企业债的风险监管将进一步强化。
上一主题:提高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
下一主题:财政部规范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