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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贸易统计新法 “纠偏”外贸顺逆差
[发布时间:2013-01-21 14:08:55 点击率:]

  1月1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巴黎首次发布了附加值贸易数据库,提出以附加值方法重新计算全球贸易。所谓附加值贸易统计法,即以单个商品在全球生产链上不同经济体产生的附加值为基础进行贸易统计。

  对此,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孔庆峰认为:“随着全球化的深化以及全球产业链的形成,商品在被最终消费之前,将多次以中间产品的形式在全球各国流通。新的统计方法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全球化现实。可以说,我国将是该方法的最大受益者。”

  产业链更加明朗

  在全球化背景下,传统意义上的“货物贸易”已变成“任务贸易”,全球各国在产业链上互有分工,各司其职。但当前的贸易统计方式,并不能准确反映全球生产链的全部过程和在各环节增值的实际情况。

  以中国为例,所谓的制造大国有相当一部分是靠代工累积起来的。比如,韩国向中国出口100美元自己生产的商品,中国在对该商品加工后,以110美元的价格再出口往美国。按照传统的国际贸易统计方法,中国对美国产生了110美元逆差,而美国和韩国之间并无贸易关系。而按照附加值贸易统计法,韩国对美国产生了100美元逆差,而中国对美国只产生10美元逆差。孔庆峰表示,这一统计方法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国际产业链,理解一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地位,“一方面更加真实地反应全球产业链分布,另一方面能够更加准确地实施原产地规则”。

  促外贸更加均衡

  目前全球通行的贸易统计方法,对中国很不利。按照2009年数字来计算,一部在中国组装制造的苹果手机批发价为178.96美元,其中仅有6.5美元的价值是在中国产生的,其余都由美国设计商和韩国、日本等零部件供应商获得。按照传统贸易统计法,这178.96美元都被记录到了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上,导致中美贸易顺差被夸大,造成“顺差在我、利润在美”的奇怪现象。

  “按照传统统计方法,中国目前存在着巨额的贸易顺差。但这并没有真实反映国际贸易的现状。按照世贸组织原产国认定标准,利润价值占30%以上才算做出口国,我国很多出口产品利润不到30%,但仍被算作出口国,却被某些国家大做文章,成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借口”,孔庆峰认为。

  据了解,2008年中美贸易顺差为2850亿美元,但如按附加值计算,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只有1640亿美元,仅占传统贸易统计数据的69%。在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美国国内始终存在着对华贸易逆差导致其失业增加的观点。而按照附加值贸易统计法,2009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将减少25%。并且,“我国很多出口产品都是从美国进口,实际上他们赚取的利润更大,这样就不能采取所谓贸易保护措施。”孔庆峰表示。

  而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进一步指出,“从另一个角度,中国也存在贸易逆差,新统计方法也会使这个数据相应减少。顺差、逆差同步减少,我国的对外贸易将更加趋于均衡,这也是一个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