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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不能下架了之
[发布时间:2013-02-25 09:38:14 点击率:]

 省工商局昨日对外发布最新一次食品抽检结果,在全部抽检的4大类共计630批次食品中,包括白瓜子、耳块粑黄粑糍粑在内的9款食品质量不过关。(2月18日《贵阳晚报》)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维护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切身利益。9款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当然是需要的,但是下架过后应及时查明原因,为什么会出现不合格食品在市场上销售,这些不合格食品是怎么产生的,是生产过程中质量不合格,还是销售过程出现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市场上销售的,这些不合格的食品有没有对消费者造成健康危害,都必须一一查明,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和责任追究。

  一个人消费掉9种合格食品,不会出现问题,但是一旦消费掉不合格食品,就可能出现问题。因此在食品安全上,9加0不是等于9,而是等于0。9款食品不合格意味着对消费者有100%的潜在隐患,就可能威胁到很多人的生命健康,因此哪怕即使有1%的不合格,都会威胁到很多人。食品不是其他的商品,其他的商品发现不合格,可以拿下来换掉,可是一旦不合格食品被人消费掉,人便失去生命健康,还有机会重来吗?

  食品安全关乎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法合规地进行生产经营,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从业底线。从原料采购时的品质控制,到生产加工、储存运输,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不允许有丝毫疏忽、懈怠与侥幸,因为稍有不慎,后果将不可预测。

  基层监管执法不能总在发现问题食品后作出下架处理了之,而是要在发现问题中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从源头上把关,要让日常监管硬起来。一方面必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另一方面,必须保持监管的独立性,彻底杜绝监管人员和被监管对象相依共存,提高基层监管执法的公信力。

  出现不合格食品安全问题,一些无良企业自然难辞其咎,但政府监管不到位也应该负很大的责任。中国这么多食品企业,完全靠一对一的监管,肯定管不胜管,但可以通过追惩制来实现“纲举目张”的效果。谁监管失职,谁就应该被问责;谁敢违法,就罚他个倾家荡产。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如此倒逼,才能真让那些监管者和企业不得不“凭良心”来办事,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