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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光伏企业人士表示,欧盟设立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强制登记日,实质上等于变相宣布了确立追溯期,这肯定会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欧洲。
据证券日报报道,从去年9月份发起对中国光伏电池反倾销调查,到今年3月份发起对中国光伏玻璃反倾销调查,再到宣布从3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进行强制进口登记,短短几个月内,受欧洲当地部分光伏企业、协会怂恿及贸易保护主义作祟,欧盟委员会已接连几次对中国光伏企业开刀。
作为回应,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日前表示,“中方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希望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也指出,“希望欧洲的政治家、企业家眼光看得更远一点,看到光伏未来的发展,我们应该携手渡过难关,去开拓更大的市场。”
置身于“四面楚歌”的国际环境,中国光伏业能够做的也只有分出“危机”的轻重缓急,在积极抗辩的同时寻找出路,将可能的损失降到最低。
英利法务总监樊振华向记者表示,“此次反倾销调查的最终结果能否扭转,还要看政府层面的协调、游说以及双方企业、协会层面的准备等等,现在还很难做出预测。”同时,英利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介绍,“近两日,已有欧盟官员来公司调查。”
调查再进一步
根据欧盟此次发布的公告,欧盟将自6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厚度不超过400微米的光电池、晶片、电池板与组件实施自动登记。但电池板少于六块的、可携带的充电装置、薄膜光电产品以及永久性嵌入其他电气产品中的光伏产品不列入登记范围。
上述公告还表示,调查小组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证明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对欧盟市场实施了倾销与补贴。而调查发起方,即欧盟的相关企业也提供了基于生产全过程成本的光伏产品的正常价格,以及作为参照国的美国光伏产品的成本与价格。欧委会基于以上数据及其他材料,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登记制度。
从欧盟的“双反”调查程序来看,对涉案产品实施登记制度,是其整个调查程序中的第二个步骤。其后,在6月5日前后公布对光伏倾销案的初步裁决,在8月7日前后公布对补贴案的初步裁决,并在今年12月5至7日公布对这两起案件的最终裁决。
除了针对此次“双反”调查继续进行外,欧盟还于今年2月份启动了另一项针对中国产光伏产品——光伏玻璃的反倾销调查。
2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基于欧盟光伏玻璃协会的申诉,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据公告描述,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
据了解,欧盟光伏玻璃协会在1月15日就向欧盟委员会提起此项申诉,该协会是代表欧洲部分光伏玻璃制造商的行业组织,占据欧盟25%的光伏玻璃产量。相关报道还称,欧盟光伏玻璃协会寻求对华光伏玻璃征收超过100%的关税。
反映“双反”决心
据商务部初步统计,该案涉及中国企业200余家,其中2012年我国涉案产品(包括统一税号下其他玻璃制品)对欧出口约2亿美元,约合欧盟光伏玻璃总额的30%左右。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目前我国各类光伏产品市场多数在欧洲,此番调查将导致光伏玻璃海外市场萎缩,这对我国整个光伏产业链上的企业产生“连环”影响。
不过,就各界猜测的上述两项反倾销调查是否存在关联时,欧盟则在公告中声称,此项反倾销调查与对华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同类调查“没有直接关系”,“是一项涉及清晰的独立产品的单独调查”。
对此,业内分析人士则认为,从数据上来看,2012年整个欧盟光伏玻璃的市场总额不到2亿欧元,即使中国产品份额占到27%,也不过5400万欧元,并不会对中国外贸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调查实际上反映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的决心。
曾在今年2月份就中欧经贸关系问题赴欧进行工作沟通的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在“两会”上表示,和欧盟的光伏、无线电信设备等产品的贸易争端都在谈,双方很积极。但他表示,因为有保密协定,沟通细节不便透露。
据中国机电商会信息,3月8日,该商会率领天合、英利、尚德、晶澳等9家光伏企业参加在欧洲举行的光伏产业听证会,将对欧盟提出的产业损害问题进行积极抗辩。
该商会法律部主任陈惠清认为,欧委会在企业清单中有意隐瞒和缩小了光伏产业的企业数量和总产量,这导致申诉企业的光伏产量占整个欧盟光伏产量的比例没能达到法律规定的25%。
追溯或引发出口大幅下降
就目前来看,发起于去年9月的中国光伏电池反倾销调查,将于今年6月看到初裁结果,最迟12月左右看到终裁结果。而今年3月4日发起的中国光伏玻璃反倾销调查,还需经历大约15个月的调查期。
相比之下,中国光伏业最为紧迫且棘手的事件,当属欧盟委员会于3月6日启动的中国光伏产品强制进口登记。之所以说“强制进口登记”最为棘手,缘于其可能引发欧洲光伏进口商恐慌性拒绝中国光伏产品。
此外,“强制进口登记是面对所有光伏产品的,较原先仅针对中国光伏电池、玻璃的范围扩大了。有了强制登记日,欧盟便建立了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的追溯期(强制登记日到终裁日),一旦欧盟于终裁时提出追溯,则中国光伏产品还需补缴追溯期的惩罚税。”一位不愿具名的业界人士向记者表示。
其实,美国于2012年就曾提出要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追溯。虽然这一措施最终没有实施,但受此影响,在美国对华光伏“双反”还处于调查期时,很多美国进口商便大幅削减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进口。
“美国进口商担心此时进口的光伏产品,在未来终裁结果公布后,会被要求补缴税款。最后,中国光伏企业承诺担负补缴税款,才打消了美国进口商的顾虑。”一位光伏企业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如今看来,欧盟设立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强制登记日,实质上等于变相宣布了追溯期的确立,这肯定会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欧洲。"
“欧盟最终是否对华采取追溯机制,要等6月份初裁结果公布后才能得知。而若明确采取追溯,执行追溯则要等到12月终裁结果发布后。”樊振华表示。
贸易保护必将导致双输
一直以来,欧盟都是中国光伏最大的出口市场。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到欧盟金额约为204亿美元,其份额已达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57%。
然而,受美、欧相继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影响,据中国机电商会最新提供的数据,2012年全年,我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对欧洲出口额同比下降45.1%,仅为111.9亿美元。
事实上,“受欧洲需求拉动,国内各大光伏厂商在从去年年底到今年2月期间获得了不少订单。本来市场已有所转暖,欧盟委员会却又在此时公布了追溯期,等于又把好苗头扼杀了。”上述光伏企业人士向记者介绍。对此,樊振华也向记者表示,“追溯的预期很有可能影响欧洲进口商从中国进口光伏产品的计划。”
不过,在中国光伏业“遭殃”的同时,欧盟此举的自食其果似乎也已命中注定。
瑞士独立研究机构相关研究报告指出,若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征收60%的关税,在第一年,欧盟光伏行业和其他经济产业就会有超过19万个工作岗位丢失,措施实施三年后,欧盟将丧失24.41万个就业岗位,遭受278亿欧元的经济损失;若征税20%,欧盟也将有11.5万个工作岗位难保。欧盟有关措施会重创自身就业,给经济带来巨大损失,甚至使欧盟光伏产业沉沦。
作为这一结论的佐证,据报道,在欧盟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启动追溯机制的听证会上,支持中国企业的AFASE(欧盟平价太阳能联盟)63家企业成员均出席了会议,AFASE对欧盟强调,对华双反将对欧盟大多数光伏企业的盈利和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影响包括就业、拖延平价上网实现的步伐、市场萎缩等。
光伏倒闭潮或将蔓延
“多晶硅的价格这几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跌幅巨大到你无法想象。2008年上半年,现货市场的多晶硅能卖到400美元/千克,而如今跌到20美元/千克,跌幅达到95%。在这样的环境下,公司所有的预期和盈利目标都变成了‘镜中月水中花’。现在能把光伏产业割离的企业都在大刀阔斧地割肉,暂时不能割离的,便开始想办法做些别的产业弥补亏损。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没有新的政策刺激,今年光伏产业的日子可能会更加难过。”中投集团分析师李玲表示。
最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会时,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就“发展国内外贸易和促进经济合作”的相关问题也提到,“美国对我们出口的光伏产品采取了‘双反’措施,以及欧盟正在进行的‘双反’调查,对中国的企业有很大的影响,中国大量的光伏企业目前非常艰难,或者有的已经处于支撑不下去的状况。”
据记者了解,目前光伏上游的多晶硅企业已有80%处于停产和倒闭状态,接下来将向下游的电池、组件厂家蔓延。
“更艰难的日子还在后面。”常州天华阳光有限公司总裁谢潇拓曾公开表示,在他看来,国内众多上市公司逃离光伏产业,主要是看不到前景,而且到了今年五六月份欧盟“双反”结果下来,国内将会有一大批企业倒闭,届时行业将面临更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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