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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大兴西瓜、房山磨盘柿、昌平苹果北京3个地理标志产品有望出台国家标准,而不符合要求的冒充产品和产地不合格产品都将不得使用3个地理标志名称售卖。
6月16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兴区种植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 大兴西瓜》、《地理标志产品 房山磨盘柿》、《地理标志产品 昌平苹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于日前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看到,《地理标志产品 大兴西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限定,产于北京市大兴区现辖行政区域内庞各庄镇、魏善庄镇、榆垡镇等6个镇的4个品种西瓜将受到该标准保护。 “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大兴西瓜’的名称。”该国标对大兴西瓜的产地、品种、质量和感官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要求,并禁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冒名上市。
据了解,对大兴西瓜而言,经过公开征集意见阶段后,国家标准将进入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今后,满足瓜皮厚度不超1.2厘米、重量不超过8公斤等条件,且产于大兴的西瓜才能叫“大兴西瓜”。该标准对大兴西瓜的产地范围、品种等作了详细的“定义”,以此来保护“大兴西瓜”品牌。据悉,“地理标志产品——大兴西瓜”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大兴西瓜的品种、地域环境特点、栽培技术、质量要求、理化和卫生指标等。大兴西瓜的品种仅限于京欣一号、京欣二号、京欣三号和航兴一号。
房山磨盘柿和昌平苹果同样将受到国家标准保护。房山磨盘柿的种植至今已有630多年的历史,因状似磨盘而得名,曾被明朝朱棣皇帝封为御用贡品。目前房山区栽种12万亩,年产量3万多吨,注册有“房山磨盘柿”产地证明商标。今年1月1日,房山区政府还专门施行《房山磨盘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房山磨盘柿》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山磨盘柿的产地为房山区十渡、张坊、大石窝、韩村河、周口店等11个乡镇。房山磨盘柿将按单果重量分为特级和一级,特级果每个重量不低于350克,一级果每个重量不得低于250克。同时,房山磨盘柿的色泽为橙黄色至橙红色;果形端正,缢痕明显。
《昌平苹果》征求意见稿规定,昌平苹果的产地为昌平区的12个镇、街道。
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0日。据了解,经过公开征集意见阶段后,3个国家标准将先后进入审查、批准、出台阶段。
(文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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