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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独立”的独立董事引发热议
[发布时间:2013-08-20 09:26:11 点击率:]

 8月14日,刚刚担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三位原省部级高官宣布离职。从中国重汽宣布聘任,到这三人宣布不接受聘任,前后仅仅20天。在这20天里,这个看似不起眼的任命引发了国内舆论的强烈关注。其间,新华社对离退高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道,更是让上市公司选聘独立董事不透明、走过场、“高官化”等等问题浮出水面。越来越多的退休高官、学者名流加入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队伍,他们的身份比他们实际发挥的作用更加耐人寻味,这些名义上的独立董事真的在发挥独立董事名副其实的作用吗?

  独立董事难言“独立”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其制度设计目的在于防止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防止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颁布指导意见引入这一制度,以制约大股东和经营层,达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是制约经理人,以便更好地保护股民,但引进中国后性质发生了改变,皆因中国的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独立董事的作用应体现在制约大股东上,以此来保护中小股民。”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说。

  目前,我国独立董事聘任程序不够规范,总体上难以保证其独立性要求,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90%的独立董事是由第一大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很难做到真正的“独立”。

  长期从事投资者维权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要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首先要有独董任职资格,其次要经过上市公司提名,之后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才能正式得到聘任。但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在对独董候选人的提名中,都没有披露由谁提名、提名原因,大多数仅提供了候选人的简介,上市公司似乎对于独立董事选聘原因讳莫如深。

  一些“老领导”在原先主管行业上市公司“发挥余热”,也让人们诟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高明华表示,不少上市公司都将“政府人脉”视为公司资源。记者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和行业主管领导,在退休后接受作为大股东的国企、央企邀请,“对口”进入上市公司,成为“另类”政商旋转门。

  独立董事“不懂事”?

  在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多为社会名流。根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半的独立董事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很难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实践经验履行职责。

  一位受聘于某家国企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记者坦言,一年时间里确实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也对企业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针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规划等具体问题却没有太多时间做深入研究。

  上交所的一份研究认为,按目前规则,每个独立董事可能会被要求在董事会的多个职能委员会中任职,由于这些职能委员会带有明确的目标,独立董事跨委员会兼职就会对独立董事的知识结构和投入时间形成很高要求。一旦独立董事不能满足知识结构和投入时间的要求,就难以保障这些监督性的职能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追求聘任退休官员担任独立董事的中国上市公司,还将面临独董“老龄化”风险,记者翻阅多家国企上市公司年报显示,部分公司聘任的“高龄”独董,并不能全勤出席董事会。

  记者粗略统计,但凡是被国资上市公司聘任为独立董事的退休官员,不少都已年过七旬。曾任原冶金工业部副部长、原国家冶金工业局副局长等职的中国铝业独立董事吴建常,曾任原机械工业部总工程师等职的上海电气动力董事朱森第,曾任住建部科技委官员的潍柴动力独立董事李世豪,都是20世纪40年代生人。

  独董呈形式化、花瓶化趋势

  目前,国内对于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比较单一,缺乏动态化的、长期的针对独立董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剧了独立董事呈现形式化、花瓶化趋势。

  对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认为,独董形式化、花瓶化,就很容易让控股股东控制的董事会操纵独立董事任免,从而让公司治理流于形式。

  从A股市场的历史看,目前还几乎没有出现过因为独立董事的反对,而使得董事会行为受阻的先例。就在近期,深圳创业板某家公司高溢价收购一家非上市企业,在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下,居然被股东大会投票否决,显示出独立董事并未代表股东的普遍意见。

  近年来,股东大会上屡次出现中小股东与大股东对峙的情形,有中小股东甚至表示想自荐成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要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就要配合监事会对其进行约束监督。上交所在上述研究中也表示,如果说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董事会职责范围内,负责在聘任、报酬、审计、重大经营决策等问题上对管理者形成约束和监督,那么监事会则要侧重于公司内部财务和董事及经理的行为监督。

  关于独立董事的定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深独董甘培忠认为,不论是将独立董事制度看作防止大股东滥权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防火墙,还是作为公司利益的忠实维护者,抑或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法律大使”、政府监管部门的“隐形代表”,独立董事归根结底是公司合规经营的看门人。

  声音

  官员辞去独董不能仅凭“自觉”

  ■ 朱昌俊  

  最近,贵州前省长石秀诗、山东前省长韩寓群和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崔俊慧“18万年薪”受聘出任中国重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事有最新进展。据报道,14日,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石秀诗先生、韩寓群先生、崔俊慧先生提出,不受聘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本公司尊重并同意三位先生的意见,并不再履行其他聘任程序”。

  高官退出独董,这并非第一次。早在2011年,由于中纪委、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禁令”,就掀起过一阵高校领导请辞独董职务的风潮。虽然主要是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但其在行政序列中与高官并无太大区别,也可以视为是高官。这次的三位高官请辞,并无具体规则约束,与舆论的压力应该有直接关系,只能暂且视为民意之胜。

  对于这种独董高官化、权力化的表现,一般认为是对于正常资本市场的伤害,但从另一角度而言,囿于目前官员的监督现状和退休后权力仍难以消磁的格局,规范高官的退休行为,更应该上升到制度的高度。

  现阶段公务员热的出现,一般被解读为福利优渥,却很少从公务员身份的溢价效应来衡量。官员退休后仍可以仗着前领导的身份在另一个领域“呼风唤雨”,这无疑也是很多人期待的“公务员价值”的一个重要部分。当官员退休后的“繁荣”,能够得到制度化的遏制,公务员职业也就可能更接近于“去魅”。

  从这个意义上,防止高官向资本市场的延伸,不能靠个体自觉。完善独董制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须防范权力的溢出效应,减少相关政策的弹性,才能真正遏制“退休后”的权力。这对于政府放权,乃至市场规则和法治化的推动,才有真正的净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