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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此前发文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能接受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奶粉馈赠,并要遏制厂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母乳代用品推销活动。
如果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向孕妇或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或者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记者从北京妇产医院、海淀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了解到,医务人员被严禁推销奶粉。
北京妇产医院有关人士表示,医院会严查在医院内张贴带有奶粉、奶嘴等标识的广告。
曾经在北京复兴医院生宝宝的朱女士表示,没有看到医院有推销奶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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